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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我也有一种偏见,那就是对有纹身的人没有好感。每逢见到这样的人,必退避三舍,敬而远之。
我想说说我的想法,不知妥否。
我始终认为,纹身是野蛮蒙昧阶段人们的图腾崇拜,人们把代表着某种神秘气力的符号刻画在自己的身上,时刻提醒自己要恭敬,要敬畏,要膜拜。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进步突飞猛进,文明的程度空前高涨,许多以前看似神秘的事情迎刃而解,已经撕掉了神秘的光环。所以,纹身现在象也就式微,现在只在某些极其落后愚昧的部落社会常见。
中华文明已经绵延了几千年,有文字可考的历史就有五千年。所以,中华民族是这个星球上最早开化的民族,创造了灿烂的文化。既然是文明开化的人,那么,我们似乎从来没有把纹身当作一种时尚美来提倡,相反,纹身倒是不良表现的印迹。
好比古代,只有犯人才会在脸上刺字,叫做黥刑。好比林冲刺配沧州,武松刺配孟州,宋江刺配江州等。脸上带着金印,这是犯罪的印记,是耻辱的陈迹,也是警示他人,教育别人的标志。
宋江在招安后为什么要拼命削磨去脸上的金印?那就是为了掩饰,遮挡曾经不但彩的历史。如果值得庆祝,值得别人羡慕,值得记念,他还多此一举干嘛?
当然,古时候也有岳母刺字。那四个掷地有声的“精忠报国”,激励了多少人的爱国热忱!但是,岳飞刺字不是为了美妆,不是为了显摆,不是为了哗众取宠,他是提醒自己要把民族大义放在心上。
再后来,我们国家已经很少见到刺青纹身了。我们只能在国外或者港台的影视剧里,那些嘻皮士,古惑仔,或者陌头小混混才有这样的妆扮。
但是比年来,刺青纹身却似乎成了时尚时髦的象征,在许多人,特殊是年轻人之间流行起来,陌头也可见纹身刺青工作室,而图案也是五花八门,乱作一团。
好比男足球员,别看一个个球技不怎么样,纹身却一个比一个花里胡哨,有的刺满了胳膊大腿,让人感到不寒而栗。难怪他们踢不好球,由于心不在焉。
看过一个小故事,一个小伙子与一个姑娘结婚了。新婚之夜,他却发现那姑娘身上全是刺青,吓得他毛骨悚然,立即想到了黑社会,于是夺门而出,第二天提出仳离。我们再看一看那些犯罪嫌疑人,或者陌头小混混,哪个身上没有点儿刺青呢?
正是由于刺青纹身给人一种不良的感觉,所以我们国家规定,参军和报考公务员,身上有刺青纹身的不录用。
总而言之,我对刺青纹身一直很反感,所以每每遇到这种人一定敬而远之。惹不起,我躲的起。
当然,纹身不纹身是个人的自由,但是我相信绝大多数人和审美和判断。所以我一见到纹身刺青就想到不务正业,想到黑社会,想到唐山烧烤店打人……
凡此种种,我于是有一种偏见。固然语无伦次,但大抵是阐明了我的观点了。
图片来自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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