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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求助] 张家界一女子遭丈夫割伤颈部 当地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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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16:49:44|来自:中国广东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湖南省张家界市一女子在交际平台发布视频称本身被丈夫割喉,引发社会关注。视频体现,女子脖子上蜿蜒着一条长长的伤疤,并插着一条管子,该女子在视频中表现,本身于2月7日被丈夫用水果刀割喉,伤口累计16.5厘米。2月16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张家界市妇联了解到,当地妇联正在介入跟进此事,公安机关正在对此事举行调查。2月16日,当地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2月16日,据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消息,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依法高效检察于2月15日16:30左右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也是该院2023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据法院转达,2023年2月15日中午,在张家界市永定区妇联的联络下,受害人全某庆向永定区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人身安全保护令措施。收到申请后,永定区人民法院立即安排承办法官对接并了解环境。申请人全某庆声称,其与被申请人李某胜系夫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感情反面,长期吵口、打架。特殊是在2023年2月7日17时许,被申请人李某胜在永定区某小区附近路边使用自带的水果刀将其脖子割伤,严重影响到申请人的正常生存。
鉴于被申请人李某胜的行为已对申请人全某庆的人身构成了极大的伤害,永定区人民法院经检察以为,申请人全某庆的申请理由合法,已符合人身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反家庭暴力法》干系规定,依法下达了民事裁定书[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2023)湘0802民保令1号],并就地委托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区公安分局向被申请人李某胜送达。
法官说法:《人身安全保护令》属于法院正式作出的裁定,具有法律效力,干系人员必须严酷遵守,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反家庭暴力法》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匡小颖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30216A05W5Q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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