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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小学老师被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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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3 17:23:18|来自:中国广东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百姓关注报道,3月21日,陕西西安的刘女士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自己的孩子在学校被老师殴打。
刘女士称,2月23日,周至县仰天小学一名二年级老师,因数学作业问题体罚学生,检查全班同砚作业,有问题就打。
当天课上打了十多个孩子,打到自己孩子的时候,“有点收不制止,老师扇了孩子数十个耳光,拿凳子朝身体和头部击打。”
刘女士表示孩子回家后,她发现身上有多处被打痕迹,脸上已经有点肿了,身上全是紫红色的印子,孩子一开始说没事。后面突然哇的一声哭出来,说是老师打的。
“现在听到巴掌声,孩子就会哭闹不止、揪头发和胡言乱语。”刘女士说此事给孩子造成较大生理阴影,听到巴掌声会产生应激反应,现在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有知情人回应,事发后教育局、公安局已介入处理,对涉事老师和校长分别作出开除、免职处理,并由校方负担孩子医疗费用。现在,本地派出所民警称,此事已处理完毕。


“严师出高徒”绝不是体罚学生的借口
极目消息评论员 屈旌
据家长的说法,这位老师并不只是打了她的孩子,而是在班级检查作业时,一旦发现有问题就打,而到了她家孩子的时候,该老师已经打得收不制止,不光连打了几十个耳光,还拿凳子击打了十几下,对孩子造成较大的生理伤害。孩子听到巴掌声会产生应激反应,现在依然在医院治疗。
这一举动,显然已经严峻超出了教学管理和一般惩戒的范畴,乃至都不能说是普通的体罚,已经涉嫌殴打他人,故意对他人造成身体伤害。


这样来看,仅仅是对涉事教师作出开除处理,而不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话,显然是不足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文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大概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举动。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大概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大概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告状讼。教师殴打学生情节严峻的,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假如构成犯罪的,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此事发生在1个月前,涉事学校、主管部门和本地警方都表示已经依法处理完毕,但家长依然在社交平台发声,盼望得到舆论关注,很有可能对处理的结果并不满意。许多网友也表示,本地的回应过于简单,假如老师真的在课堂上对学生大打出手,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且对同班级的孩子们举行生理劝导,同时整肃学校的教学风气,避免暴力举动对未成年人身心发展产生更多负面影响。


相关消息视频截图
相关法律法规明文禁止,国家三令五申划定红线,却依然有教师无视法规,对学生做出如此粗暴蛮横的体罚举动,令人震动之余,更感到非常担忧。教师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更是未成年学生们在人生路上至关重要的“引路人”,这也就意味着,要从事教育工作,必须首先要有足够的爱心和责任感。即便学生犯了错,也应该耐心辅导,循循善诱,因材施教,哪怕就是真的很难管的学生,也可以依照校纪校规实验惩戒权,怎么能如此肆无忌惮地对孩子大打出手呢?如此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对孩子毫无痛惜之心的人,又是如何进入教师队伍的?这样的人当老师,对于整个教师群体是一种抹黑,又让家长怎么放心把孩子托付给学校呢?
全部的体罚举动,不管以什么为借口,其本质都是冷漠无能的教育“懒政”,不愿意花时间和精力去教育和引导,乃至打着“为孩子好”的旗号,宣泄自身负面情绪,绝对不是什么“严师出高徒”,也绝对不能成为教育的普遍误区。
当务之急,不仅仅是要回应家长的诉求,对此次老师殴打学生事件,做出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更要对峙强化教师队伍纪律管理,提高教师的自身素质和道德修养,让那些没有爱心和耐心,没有规矩意识的人脱离教师队伍,健全和强化未成年人学校保护机制。
来源:百姓关注、贵州广播电视台、极目消息(评论员:屈旌)
编辑:黄琳
审核:魏曦
实习生:李翔宇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30323A06UJU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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