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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新闻] 一线警事丨在这里抽烟被拘,你抽掉的不是烟,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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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6 20:37:02|来自:中国浙江湖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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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厂的车间墙上明明挂着“严禁吸烟”的警示牌,但总有人不当回事儿,这不,令他们没想到的是,抽根烟的代价竟然是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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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胡某在织里镇富民路某网吧内(明知该网吧是系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被查获,现胡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4月21日,胡某某在织里镇富民路某网吧内(明知该网吧是系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被查获,现胡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4月21日,汪某在织里镇富民路某网吧内(明知该网吧是系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被查获,现汪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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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陈某在织里镇富达路某童装加工车间内(明知该车间是系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被查获,现陈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4月25日,张某在织里镇晟舍新街某童装加工车间内(明知该车间是系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被查获,现张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4月25日,舒某在织里镇月湖西路某童装加工车间内(明知该车间是系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被查获,现舒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烟头虽小,火患无穷消防安全多一份责任和谐生活少一份担心

  小编提醒:请大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标注有“禁止吸烟”字样的公共场所,特别是网吧、商场、电影院、加油站、工厂车间等属于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千万不要一时忍不住点上一支,情节严重的则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除了管理监管人员,任何个人都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要求室内公共场所经营者履行禁止吸烟职责,并可以向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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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风险提示:
       如有以下隐患请乡亲们赶紧自查并整改

出租房里常见安全隐患以下6点尤为突出
1.电气线路混乱、老化。

2.非法搭建违章建筑,房屋功能混乱。

3.疏散通道不通,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群租房往往由一套完整的套房分隔而成,入住户在三户以上,原设计防火通道无法满足如此高密度人群的疏散,火灾危险性增加。一旦有其中一户发生火灾,将会直接蔓延至同室的其他住户,且造成逃生困难。)

4.耐火等级低。(出租房建造时间大多较长,“房龄”较高,物件老化,耐火等级低,发生火灾时燃烧蔓延速度快。)

5.消防设施缺乏。(大多数出租房处于城郊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城中村”,这些地区消防设施比较缺乏,往往发生初起火灾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6.在一间出租房内几户甚至十几户承租者,每人每天都需要用火、用电。(厨房内放有多个液化气灶,而且无任何消防设施,有的住户甚至还在卧室里煮饭,无异于在自己枕边安放一个“炸弹”。有些外来务工者为图省事,买回煤球炉。还有的在住房内点蚊香、乱扔烟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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