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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失驾”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失驾”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湖州市公安局自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失驾”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就相关内容通告如下:
行动期间,凡发现因驾驶证被依法注销、吊销、暂扣或超过有效期而失去驾驶资格的人员,有继续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主动于2023年7月31日前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的,将根据具体情形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通告发布后,对于依旧顶风违法的,一经现场发现,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罚。
湖州市公安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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