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准确确定经济普查的对象和种类,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从8月份开始,全区将开展正式普查登记前的单位清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1.清查对象
吴兴区辖区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
2.清查主要内容
1.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单位名称、类型、地址、联系电话、行业、运营状态等单位基本信息。
2.个体经营户:经营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行业、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等相关信息。
3.清查方式
地毯式清查。普查人员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上门采集清查表信息。
清查对象应提前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方便普查员快速准确进行信息采集,同时,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年度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
4.清查时间
从2023年8月开始,至9月底基本完成“地毯式”清查,10月-11月全面开展查漏补缺工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经济普查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信息给予严格保密,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特此公告。
吴兴区人民政府
第五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