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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 00:16:52|来自:中国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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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摄图网
本文为《方圆》杂志原创稿件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丈夫意外遭遇车祸身亡肇事方却无可供执行财产死者妻子带着3个孩子艰难生活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后承办检察官调查发现肇事方存在转移财产、拒不执行判决的情况历经两年多持续追踪检察机关联合法院、公安局等部门联手助力追回50余万元赔偿款
肇事方分文不赔
2011年,家住江苏省连云港市的李娟夫妇来到张家港务工。2012年,李娟丈夫意外遭遇车祸身亡,留下了李娟和3个还未成年的孩子。
同年12月,肇事者王军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附带59万元民事赔偿金,但是他却坚决不赔一分钱。
2013年2月,李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过数月的详细调查发现王军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便作出了终结执行程序的裁定。彼时,承受丧夫之痛的李娟往返两地料理后事,早已心力交瘁,等不到赔偿的她很快离开了这个伤心地,回到了老家。
为了养育3个孩子,李娟起早贪黑打着多份零工谋生,尽管亲戚朋友不时接济,但也是杯水车薪,日子过得艰苦。九年的时光,对于一个充满幸福的家庭来说,可能弹指一挥间。可对于李娟一家四口来说,却是度日如年。
2020年,李娟偶然在一次街头普法宣传中得知,对法院的执行行为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于是,她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向张家港市检察院寄出了执行监督申请。发现财产转移线索移送立案侦查
2020年12月,张家港市检察院依法立案受理李娟的监督申请,并指派我办理该案。同为母亲,我深切感受到李娟的子女抚养之难,决心查清此案,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
经过缜密调查,王军在出狱后,自2015年5月至今一直在工作,每月收入3000余元。2019年,王军与妻子协议离婚。离婚后,他与妻儿仍常有往来。
我还在阅卷中发现了一个细节,王军的户籍所在地为张家港市某镇,我的老家也在该镇。近年来,我的家乡因经济发展拆迁较多,当地居民多有拆迁安置房,王军会不会也有拆迁安置房?
为了解开疑惑,查清事实,我和同事一起走访王军所在地村委会、镇动迁办,查明王军妻子曾在2013年与镇政府签订拆迁协议,获取两套拆迁安置房的事实;王军在离婚后将两套房产和15万元存款赠与妻儿,自己未分得任何财产。
2021年8月,我院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恢复执行,并采取相应执行措施。鉴于王军在判决已生效、有能力履行情况下,采取夫妻离婚、转移房屋权属及存款,造成其仍无任何财产的假象,企图恶意逃避执行,根据我之前多年的刑检工作经验,我认为王军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021年2月,我院向公安机关发出犯罪线索移送函,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后经我院提起公诉,张家港市法院以王军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同时,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我们进行了调查,发现李娟家庭较为困难,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随即将线索移送我院控申部门,指导李娟提供相关材料。后李娟领取到司法救助金5000元,缓解了其一家的燃眉之急。 依法撤销财产转移行为
王军虽已承担刑事责任,可其家人仍拒绝支付任何赔偿款。我再次综合分析案情,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通过一遍遍翻阅卷宗和法律规定,我认为王军夫妇协议离婚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涉嫌逃避债务、侵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于是,我建议李娟提起撤销权诉讼,撤销王军将财产转移给其妻儿的行为。
2022年1月17日,李娟向张家港市法院提起撤销债务人离婚协议中转移财产诉讼。鉴于家庭经济困难、法律知识欠缺,李娟向我院提出民事支持起诉申请。
2022年1月27日,经审查,我院向张家港市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我作为承办检察官依法出庭支持起诉,以维护李娟合法权益。
2022年6月23日,张家港市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这起撤销权纠纷。庭审中,王军丝毫未对自己转移财产的犯罪行为、对被害人近亲属造成严重的损害表示忏悔,还辩称自己没有转移财产的故意,只是觉得对妻子有所亏欠,为了对儿子尽父亲的义务,才在离婚时将财产分割给他们。
依托我院庭前提供的相关证据,李娟及其法律援助律师有力驳斥了被告人的辩称。
2022年7月28日,张家港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支持李娟及其子女的诉讼请求,依法撤销王军将案涉房产和存款中其享有的份额赠与其妻儿的行为。化解双方十多年的恩怨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可王军及其妻儿却依然拒绝履行生效判决、支付赔偿款。
“从案结事了人和的角度出发,如何尽快妥善化解双方十多年的恩怨?”我再次陷入沉思。经过思考,我决定联合法院的执行法官促成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
一方面,我建议法院尽快依法启动房屋拍卖程序,给王军及其家人震慑力,督促其主动履行赔偿义务。迫于房屋被拍卖的压力,王军的家人同意和解。
另一方面,我也积极与李娟开展沟通,设身处地为李娟着想,详细跟她分析张家港市目前的房屋市场情况,案涉房屋如果拍卖极有可能流拍,而且拍卖还要经过评估、拍卖、房屋腾空等多个环节,拿到赔偿要等很长时间,建议李娟与对方执行和解,一次性拿到赔偿款现金。
经过我与执行法官密切配合,数十次进行释法说理,事情终于出现了转机。2023年2月,王军家人与申请人李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王军家人赔偿申请人52万元,双方握手言和止诉。
李娟的账户上终于收到了那笔迟到11年的赔偿款,从2012年案发到2020年检察机关启动监督程序,再到2023年拿到赔偿款,李娟一家足足等了11年。
拿到赔偿款后,李娟一家多次打电话给我表示感谢:“程检察官多亏了您,两年多了,您一直跟踪我家的案件。没有您,我们拿不到赔偿款。有了您,我们的生活才有了盼头。”
听到申请人感激的话语,我也倍感欣慰,两年多的努力没有白费,针对此案的检察监督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通过李娟一案,我深刻认识到,只要有真心和恒心,再难的案件,历经再多的曲折,都会迎来满意的结果,而此案件的办理也真正体现出了检察监督的价值。(作者单位: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 )
本文杂志原标题:《迟到11年的赔偿款终于到位》
编辑丨肖玲燕王丽设计丨刘岩口述丨程瑛整理丨 王永虎 陈梦清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40121A01E9E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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