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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要求分割孩子26万元压岁钱遭驳回,律师:代管不等于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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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7 01:58:36|来自:中国广东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每逢过年,小孩子们最开心的就是拿到压岁钱,部分父母会将压岁钱开户存进银行,那么,压岁钱到底应该归谁所有呢?如果父母离婚这笔款项将会何去何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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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案例,2006年,蔡某和王某在朋友的婚礼上相识,随后陷入爱河。次年,两人正式登记结婚,并于2012年、2014分别生育长子蔡某甲、次子蔡某乙。(本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刚开始,夫妻俩的感情十分融洽,生活过得幸福美满。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在孩子教育等家庭问题上的分歧愈发明显,夫妻间的感情也逐渐出现了裂痕。2020年初,两人因教育方式和观念的不同再次发生激烈的争执,争执过后,王某带蔡某甲、蔡某乙离开与蔡某共同居住处,此后王某及两子一直与王某父母共同生活,同年4月、7月,王某、蔡某曾分别起诉过离婚,均被法院驳回。分居四百多天后,蔡某再次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蔡某甲、蔡某乙名下相应银行存款,其中蔡某甲、蔡某乙名下的存款系二人成长过程中接受他人赠与所得,共计26万余元。
法院认为,当事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蔡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蔡某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由二人平均分割,但对蔡某要求分割蔡某甲、蔡某乙名下存款的请求不予支持,上述存款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该存款应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蔡某、王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权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离婚案件分割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压岁钱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蔡某在离婚案件中要求分割未成年子女蔡某甲、蔡某乙名下存款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故驳回该项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冯沁涓律师表示,每逢过年期间,亲戚朋友会将事先准备好的压岁钱派发给小孩子,祝福小孩子可以平平安安度过一年。因此,压岁钱在法律上属于赠与,受赠人为小孩子。“我们传统观念认为,给小孩的财产,就由父母掌握,其实,这是错误的观念。”《民法典》35条第一款的规定,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也就是说父母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包括压岁钱。
“当然,由于小孩子年龄小,不具有独立判断能力,父母可以帮小孩子代管压岁钱等财产,除非为了小孩的利益,不得自行使用压岁钱。”冯沁涓说,所以,代管压岁钱不等于将压岁钱据为己有,父母不能将小孩的财产等同于自己的财产予以擅自占用,处分。父母离婚,也不得将小孩财产作为父母财产予以分割,而是应共同协商出一个对小孩有利的共同监管资金方案。
潇湘晨报记者张沁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40221A059BE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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