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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浙江省自2022年起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和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该禁渔期制度自2022年3月1日起实行。织里镇实行区域具体为织里镇太湖管辖流域、汤溇港、濮溇港的干支流。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域生态平衡,助力“五水共治”。织里镇持续开展非法捕捞整治行动,在通太流域重要河道桥梁安装防护网,防止撒网捕捞,共安装防护网20处;持续开展网簖清理工作,2024年目前为止,已出动打捞人员82人次,船只46艘次,清理网簖地笼12000余条;联合综合执法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形成打击非法捕捞的高压态势。
目前,吴兴区已开展持续两个月的清网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违法捕捞行为。织里镇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对非法捕捞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让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捕捞的危害,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关于织里镇范围内严禁非法捕捞的通告
织里镇太湖、汤溇港、濮溇港的干支流等重点河道均为禁渔区,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域生态平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现通告如下:
1.桥面撒网捕鱼行为,严重影响陆路交通、水路交通,不仅对桥面过往车辆、行人和桥下过往船只带来极大安全隐患,也极易造成撒网者自身失衡落水的安全事故。广大群众要自觉遵纪守法,不参捕、不聚集、不围观,充分保障自身安全。
2.“地笼网”非法捕捞不仅影响水生动物繁殖,给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平衡带来损害,还会导致水草、垃圾等杂物堆积堵塞河道,影响行洪。
3.在禁渔区内垂钓实行“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制度,禁止多杆、多钩垂钓,禁止锚鱼。织里镇国有渔业增殖水域内一律禁止捕鱼和垂钓。
4.禁止在织里镇所有河道内非法养殖。
5.《湖州市太湖溇港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在太湖溇港遗产保护区内擅自占用、填埋、阻塞、开挖溇港、横塘、湖漾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水、河道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为坚决遏制非法捕捞行为,织里镇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理,希望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对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来源:农业农村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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