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72|回复: 0

[汽车天地] 最高计划车速不超25km/h!事关电动自行车安全,工信部最新发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9-19 20:00:35|来自:中国广东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19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等多部分,对最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与现行标准相比,这次的“新国标”,做了一些方面的改进和提升。
起首是进步防火阻燃性能,完善了电动自行车所用非金属质料的阻燃要求,限制塑料件使用比例。
其次是防范非法改装行为,明确了电动自行车控制器、蓄电池、充电器应具有互认协同功能,从技术上增长篡改难度。
为了保障骑行安全,优化了电动机额定功率和最高转速的测试方法,最高计划车速不超过25km/h,还增长了北斗定位、实时通信功能。
此外,为了提升产物实用性,将使用铅蓄电池的整车重量限值由55kg放宽至63kg,并且,不再强制安装脚踏骑行装置。
最高计划车速不超25km/h
据悉,本次征求意见稿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计划车速不得超过25km/h,主要是思量如果车速过快,将直接增大交通事故发生概率,一旦碰到紧急情况,骑行人做出相应避险动作的时间很短,且刹车距离也会相应变长,很轻易与其他交通工具或行人发生碰撞,偶然还会出现侧滑、跌倒等失控现象,造成了许多人身伤害事故。
工信部方面表现,将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是确保交通安全的重要前提。在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时,消耗者应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确保电动自行车的正当性和安全性,自觉抵制通过非法篡改进步最高车速的行为,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另外,为增强电动自行车所使用非金属质料的防火阻燃性能,从源头上防范质料被火源引燃造成火灾事故的风险,同时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火灾的蔓延速度和燃烧的剧烈程度,征求意见稿中对纺织品类及泡沫塑料类非金属质料的阻燃性能作出明确规定。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加严了与电池直接接触的非金属质料、电气回路、电气部件及导线等关键部件的阻燃性能,从而淘汰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风险。
增长北斗定位和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工信部方面指出,近几年发生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事故中,很多的起因都是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出现温度异常,但使用者没有实时发现,未能第一时间切断电源,导致引发火灾甚至爆炸。此外,电动自行车被盗也是困扰消耗者的重大痛点。
为提升电动自行车主动安全性能,征求意见稿增长了北斗定位和动态安全监测的要求和方法。其中北斗定位模块可以记录电动自行车当前所处的经度、纬度等信息,并通过通信模块实时反馈给用户,一旦发生被盗情况,这些信息可以或许有效助力消耗者第一时间找回车辆。动态安全监测功能可以将车辆异常行驶状态以及蓄电池电压、电流、温度超出正常范围的情况实时发送给消耗者,提示消耗者辨认和处置异常安全问题,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
针对当前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集中度偏低、企业质量保障能力不足、产物抽检合格率不高等问题,本次征求意见稿中增长企业质量保障和产物一致性条款,明确要求企业应具有与电动自行车产能相匹配的整车及车架等关键部件的生产能力、检测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并列出了产物进行型式试验和生产一致性检验时所需的检测项目,确保产物性能和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防范非法改装行为
针对当前很多电动自行车产物最高车速、蓄电池类型和输出电压等技术参数易被篡改,导致交通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多发的问题,本次征求意见稿分别从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三个方面提出防篡改要求。
其中,电池组防篡改要求电动自行车不应预留扩展车载电池的接口或线路,并且应具有充电和放电互认协同功能,确保电池组与充电器匹配后方可充电、与整车匹配后方可骑行;控制器防篡改要求不应通过剪线、跳线等方式修改控制器功能,不应兼容多种输入电压模式,具有过压锁定功能,限流装置不应留后门,且不应通过解码器、物联网技术等进行改装;限速器防篡改要求限速器无论是单独的模块,还是集成在控制器内部,均不应具备修改限速值功能。
工信部表现,这次新修订的标准,旨在提升电动自行车产物的安全水平,促进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掩护人民群众生命产业安全。通过优化电动自行车防火阻燃、塑料重量占比等技术指标,降低火灾事故风险;淘汰非法篡改行为,淘汰超速引发的交通事故;动态安全监测,进步车辆安全性;提升续航里程,便利消耗者使用。
这次《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公开征求意见将持续1个月,将根据收到的意见对标准文本进行修改完善,加快推动审查、报批等工作,争取尽早发布。“新国标”正式发布之后,会给予生产企业6个月的过渡期,用于计划、生产新产物。此外,还多给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便于商贸流畅企业消化按照老标准生产的库存车辆。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40919A0619H00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广告位
Empty Ads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