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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嫂上班首日就喂婴儿安眠药?暴露出的问题务必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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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 小时前|来自:中国广东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近日,山东济宁一位网友在网上发布视频称,上门第一天,育儿嫂就给两个多月的婴儿喂精神类管制药物氯硝西泮片。该网友表现,19日,收到警方的备案告知书后,他也向当地12345热线作了反映。(据11月20日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
据刘老师介绍,他是济宁人。今年8月下旬,儿子出生。11月2日,通过当地一家家政公司,他们给宝宝找了一个育儿嫂。11月3日上午10时许,他推门进孩子的房间,发现育儿嫂杨某神色慌张地正整理她的包。包里面有两大瓶治疗精神疾病的氯硝西泮片。他于是立即报了警。警方介入后,孩子的血液检测报告显示里面有安眠药的身分,决定对此事备案调查。

被发现的管制药物(图片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

育儿嫂到家上班的第一天,就给孩子喂了安眠药,这实在是令人触目惊心。孩子不过几个月大,被喂精神类管制药物,后果不堪设想,这种行为简直毫无底线,丧尽天良。按理说,这么小的孩子照旧好带的,一样平常都是吃了就睡,不会有什么吵闹与淘气之举。给这么小的孩子喂安眠药,有必要吗?可见这育儿嫂既没有爱心,也没有耐心,根本就不想哄孩子睡觉,只想以喂药来了事。这样的育儿嫂,是否具备带孩子的经验、技能与素养都令人怀疑。
育儿嫂刚进家门,就给孩子下“毒手”,刘老师怀疑这个育儿嫂不是第一次使用该药,因此全城寻找该育儿嫂照看过的孩子。这种怀疑并非多余,以这个行为来看,如此胆大妄为,还携带有两大瓶氯硝西泮片,确实令人生疑。
20日晚,当地警方转达称,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涉事人员已被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对此事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是应该好好查一查,不放过任何环节的责任。比如,既要调查这个育儿嫂是否有“前科”、是否以这样的方式祸害过其他孩子?又要调查育儿嫂所在的家政公司,是否按规范运作,对育儿嫂的资质是否有审核,是否经过培训上岗,在管理上有无约束育儿嫂行为的制度?同时,更要追查这两大瓶氯硝西泮片是怎么来的,因为这类管制药物的开出是有严格条件的,是哪家药房照旧哪家医院在违规流出管制药品?对此种种疑问,都要一追到底。

警方转达

育儿嫂或保姆给孩子、老人喂安眠药的事屡有报道,暴露出的都是同一个问题:家政市场上的乱象与相关药品在管理上的漏洞。喂安眠药的行为固然可恶,该追究其法律责任不能少,相关管理上的漏洞也必须给堵上,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对管制药物要从源头上把好关,对育儿嫂或保姆的素养也要从源头上把好关。
根据《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母婴生活护理员应为女性,上岗登记时应具有身份证实、职业资格证、康健证以及具备与品级相顺应的服务技能并富有爱心、遵纪遵法,无刑事犯罪记载,无神经病史和传染病等。如果精神类药物为育儿嫂自己服用的药品,这就表明育儿嫂有神经病史,不具备上岗资格,如果不是自己服用的,是拿来给护理对象服用的,这也违反富有爱心、遵纪遵法的要求。
根据以往报道的相关案例,法院以为,在缺乏必要性、公道性的情况下,擅自给婴儿喂食安神药物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保障义务,构成对婴儿权益的侵犯。因此,要承担侵权责任。
刘老师盼望能把家政行业整治、清理一下。济宁市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称,他们已接到相关反映,目前正调查处理。盼望就此事能顺藤摸瓜,深挖背后暴露出的问题,以绝后患。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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