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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12月13日消息(记者门庭婷)12月12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合肥市城镇老旧住房装修补贴实行细则》的通知,申请时间为本细则发布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17:30前。
据了解,本次补贴对象为:申请人需为合肥市户籍生齿,且为有产权登记的拟装修房屋的产权人或户籍登记为拟装修房屋户主的居住人;申请房屋需为城镇老旧、普通住房。城镇老旧住房是指在城镇规划内房屋使用年限10年以上,存在屋顶漏水、外墙脱落、功能缺失、供配电设施老化等需要改造的城镇住房。普通住房是指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对2024年1月1日后开工且至2024年9月6日尚未完工的项目予以补贴。
同时,符合合肥市认定的低收入生齿优先享受补贴。
补贴内容及标准方面,本次老旧住房装修补贴金额按照装修改造和购买装修物品及材料价格合计的1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老旧住房装修改造价格以申请人与装饰装修企业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及装饰装修企业开具的服务发票(含税价格)为准;装修物品及材料购置价以贩卖发票(含税价格)为准。装修物品及材料是指室内装饰改造所需的地板、乳胶漆、墙地砖、门窗、吊顶、定制柜(厨卫部分,不含成品柜)。
此外,本次补贴按照低收入生齿优先,先到、先审、先得的原则,用完即止。全部申请补贴的项目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41213A01ROP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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