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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约市价6折!深圳首批政府配租保租房来了,这些人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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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3 20:41:11|来自:中国浙江湖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首批由政府组织面向个人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来了!
11月20日,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启动七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配租工作,此次共推出房源 2705套,面向符合条件的市民配租,租金约为市场价格的六折。
此次配租与以往公租房配租不同的是,认租竣事后,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根据认租情况,通过公证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届时公证处对认租家庭通过摇号方式分别确定本批次住房两房户型队列和三房户型队列的顺序号,摇号结果在深圳市住房和建立局官方网站发布。
本批次房源认租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9日,有意申请的市民朋友可在市住房建立局官方网站提交认租申请。
房源根本情况
租金最低为13.8元/月平方米

详细来看,本次配租房源共2705套,分布在深圳市光明区、坪山区、大鹏新区。相关小区租金标准最低为13.8元/月平方米,最高为25.8元/月平方米。
(一)安联尚璟府
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翠辉路69号,项目提供房源总套数为280套,均为建筑面积约90㎡的三房。
租金标准为23.4元/月平方米,物业管理费标准为3.88元/月平方米。
(二)电建洺悦鹏著花园
位于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路与中原路交汇处西北侧,项目提供房源总套数为365套,其中122套为建筑面积65-70㎡的两房,243套为建筑面积85-90㎡的三房。
租金标准为25.8元/月平方米,物业管理费标准为4.12元/月平方米。
(三)龙光玖瑞府
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光侨路与龙大高速交汇处东北侧,
项目提供房源总套数为138套,其中54套为建筑面积约70㎡的两房,84套为建筑面积约90㎡的三房。
租金标准为23.4元/月平方米,物业管理费标准为5.2元/月平方米。
(四)安居凤桐苑
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科农路与同惠路交错口西北侧,南侧邻近新纶科技产业园,西北侧为地铁6号线高架桥,项目提供房源总套数414套,其中294套为建筑面积约65㎡的两房,120套为建筑面积约80㎡的三房。
租金标准为24元/月平方米,物业管理费标准为3.7元/月平方米。
(五)玖誉雅筑
位于坪山区马峦街道创美路和体育一起交汇处西南角,项目提供房源总套数为186套,其中62套为建筑面积约65㎡的两房,124套为建筑面积约90㎡的三房。
租金标准为22.2元/月平方米,物业管理费标准为3.9元/月平方米。
(六)燕澜和鸣花园
位于坪山区石井街道竹青路,项目提供房源总套数为634套,其中280套为建筑面积约65㎡的两房,354套为建筑面积约90㎡的三房。
租金标准为21元/月平方米,物业管理费标准为3.9元/月平方米。
(七)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项目
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白沙湾路与元湾路交错路口往西南约90米(坝光展示厅对面),总房源共688套。其中,294套为建筑面积55-61㎡的两房,142套为建筑面积69-73㎡的三房,252套为建筑面积85㎡以上的三房。
租金标准为13.8元/月平方米,物业管理费标准为2.82元/月平方米。
需要注意的是,单套住房的详细租金,在租金标准底子上,考虑楼层、朝向、装修标准等因素修正确定;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缴交。
配租对象及申请条件
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可申请

本批次住房配租对象为符合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条件的个人。
认租本批次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立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三)申请人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且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四)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不受人才引进迁户年龄条件限制。
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本批次住房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得作为申请人。
在配租面积标准方面,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生齿数。
其中,三人家庭可认租建筑面积55㎡-70㎡的两房户型房源;四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建筑面积55㎡-70㎡的两房户型住房或建筑面积66㎡-99㎡的三房户型住房。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生齿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照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配租方式
集中认租、公证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认租家庭可线上认租两房户型或三房户型,可在同一户型中认租一个或多个项目,但不能同时认租两房户型和三房户型。
本批次住房实验集中认租、公证摇号排序、审核公示并安排选房签约。
合格的认租家庭按公证摇号确定的顺序依次选房,房源选完即止。选房家庭选房时,只能在其认租意向项目中选择一套房源。
详细申请流程方面,认租家庭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立局官方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保障性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填报申请信息,线上提交申请质料,同时签署诚信申报声明,对申请质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申请人成功提交认租申请后系统自动生成认租编号,该编号作为后续进行公证摇号的号码。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11:00至2024年11月29日18:00。网上认租时间截止时点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批次住房。认租家庭的住房、生齿、户籍、婚姻、认租意向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于认租时间截止时点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立局官方网站进行变更,逾期不予变更。
值得一提的是,已认租其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或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规定申请条件的认租家庭,可同时认租本批次住房,但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住房,但认租家庭已签署安居型商品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次选房名单。
解读
深圳现有三种保障性住房类型

面对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安居房、人才房等多种保障性住房项目,是否感到有些眼花缭乱呢?
事实上,比年来,随着国家住房保障政策的变化,深圳住房保障政策也随之调整,并与国家住房保障体系全面接轨。
2021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底子制度和支持政策,并首次明确了今后我国的保障性住房体系以公共租赁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房为主体。
2023年8月1日,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四个政府规章正式实施,标志着深圳住房保障体系与国家住房保障体系全面衔接,由以往的公共租赁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三种类型为主,转为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三种类型为主。
在保障对象方面,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深圳户籍居民,以及为社会提供根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等群体供应;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深圳户籍居民供应,结合实际情况渐渐将非深圳户籍常住居民纳入供应范围。
2023年8月,国务院审议通过《关于规划建立保障性住房的引导意见》,提出要建立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进一步把保障性住房细化为配租型和配售型,其中配租型包括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这意味着深圳目前共有三种保障性住房类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而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又分为政府组织配租和社会主体出租两类。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孙阳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41120A07CQV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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