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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假造钱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将坚决遏制其交易炒作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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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4 17:35:31|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每经编辑:杜宇

据央行网站9月24日消息,克日,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假造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答复了记者提问。
1.《通知》的出台配景是什么?
近年来,比特币等假造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盛行,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洗钱、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摆设,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假造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职位,克制金融机构开展和参与假造货币相关业务,清算取缔境内假造货币交易和代币发行融资平台,持续开展风险提示和金融斲丧者教育,取得积极成效。为创建常态化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假造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人民银行等部门结合新的风险形势,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根本上,起草了《通知》。
2.《通知》对假造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怎样定性?
我国对假造货币的监管政策是明确的、一向的。《通知》再次夸大具有非货币政府发行、利用加密技术、分布式账户或雷同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特点的假造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币等,包罗泰达币等所谓稳固币,均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职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通知》明确指出,假造货币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假造货币、为假造货币交易提供撮合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假造货币衍生品交易等假造货币相关业务全下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酷克制,坚决依法取缔;境外假造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住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3.《通知》提出哪些工作措施?
一是创建部门协同、央地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中央层面,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十部门创建协调机制,团体统筹和推动工作落实;地方层面,各省级人民政府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依法取缔打击本辖区假造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
二是增强对假造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监测预警。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美满假造货币监测技术平台功能,提高识别发现假造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服从。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增强对涉假造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各部门、各地区增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用衔接,创建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
三是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假造货币交易炒作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金融管理部门、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协作,从堵截支付渠道、依法处置相关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增强相关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依法打击相关非法金融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综合施策,有关行业协会增强会员管理和政策宣传,全方位防范和处置假造货币交易炒作风险。
4.后续有什么工作安排?
打击假造货币交易炒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紧张决策摆设,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央的发展理念、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的必然要求。各部门、各地区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提出的各项办法,构建中央统筹、属地实施、条块结合、共同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动态监测、实时处置相关风险,坚决遏制假造货币交易炒作风气,严厉打击假造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和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掩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尽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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