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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强化对粉碎文物的违法及不文明举动的惩戒、监视和管理,教育和引导广大游客和旅游从业职员共同掩护珍贵的文化遗产,近期延庆区八达岭特区办事处出台了《八达岭长城景区粉碎文物惩戒办法》。
《办法》明确了七类粉碎文物的违法举动:(一)在长城主体上设置摊点、通讯装备;(二)构造游览未答应为参观游览场所长城;(三)攀缘未答应为参观游览场所长城;(四)刻划、涂污大概以其他方式故意粉碎长城;(五)非法移动、拆除、污损、粉碎长城掩护标记;(六)在长城上架梯、挖坑、竖杆、堆积垃圾;(七)对其他危及长城安全的举动等。
《办法》规定:对于粉碎文物的违法及不文明举动人,景区将依法对其举行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构造依法处置;同时对于粉碎文物的违法及不文明举动将纳入景区旅游不文明举动纪录,并列入景区“旅游黑名单”。景区将不再担当相关举动人预约购票和参观游览。
《办法》还规定:对于监护人监护责任缺失或存在过错,导致被监护人发生粉碎文物举动的,对监护人采取与违法举动人同样的惩戒步伐。
八达岭长城景区也号召全国的长城景区对粉碎文物者连合惩戒,共同将其拒之门外。
泉源:北京号
作者:北京延庆官方发布
流程编辑:王梦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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