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当父母至少一方为德国籍,则宝宝自动取得德国籍。
这里必要补充的是,如果父母双方都是德国国籍,则宝宝无论何处出生,都自动得到德国国籍。
而如果仅有一方为德国国籍,宝宝的出生地就会对国籍有影响了,详细可参看本文第二章。
此外,“非婚生子女”这种特别环境下,在确定了德国籍的一方与子女的亲子关系后,宝宝也是可以得到德国国籍的。
B. 当父母双方都是中国籍,至少一方同时满意:取得德国永居、已连续居留满8年,则宝宝自动得到德国籍。
要注意的是,在这种环境下,宝宝的出生地也很关键,如果在中国出生,则为中国籍,详细可参看本文第二章。
C. 其他环境,宝宝为中国国籍:如父母都只有普通居留(如学生签、工作签、找工作签等),或者固然拿到了永居,但是居留时间不满8年。
“中国” 出生
如果是在中国出生,环境就简单一些,参考下图有三种环境:
A. 当父母都是德国籍,如上文提到的,宝宝仍自动得到德国籍,不受出生地影响。
A. 当父母都是中国籍,无论居留环境怎样,宝宝都自动得到中国国籍。
C. 当父母一方德国籍,一方中国籍</strong>时,中德两国的法律都承认新生儿得到本国国籍,也就是说,宝宝既可以选择德国籍、也可以选择中国籍。
这种环境下,则由父母双方协商,并为宝宝办理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