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x_cyvef740

孙海洋寻子案:能多拍点人贩子和买家的铁窗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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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7 21:51:28|来自:中国广东 | 显示全部楼层
走丢的孩子必须感恩养父母,拐卖的孩子绝不可宽恕养父母!失去孩子的伤痛,永远无法愈合无可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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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7 22:19:16|来自:中国广东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这个时候,法律不能婆婆妈妈,不能讲情面,难道亲生父母不告就放了买家???亲身父母担心伤了孩子,孩子即使知道对错,十几年的感情也让他两难,这个时候法律就该公证的站出来。原告没法做这个坏人,那就让没有感情牵绊的国家来代替他们把买家告上法庭,维护司法公证和基本的正义。这样,孩子不会怪亲生父母,因为不是他们去告的,买家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孩子在亲身父母身边慢慢的总会培养出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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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3 08:58:16|来自:中国广东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身边的,自己生了5个女儿,送走2个,换了一个儿子……然而他们好像没有对女儿感觉亏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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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8 01:29:57|来自:中国广东 | 显示全部楼层
或许父亲的深明大义和通情达理,感觉老人是尊重儿子的,但却是出于无奈而不是情愿哦。假若咯个做儿子的不想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只能够说明儿子已经是被所谓的养父母洗脑啰。假若养父母就是买方人的话,是必须受到谴责的呢,为了满足自己的"传宗接代”却置人家父母的痛苦于不顾,拜托你不要给年轻人灌输你就是养父母,是值得年轻人给你养老送终的啰,因为你其实是人贩子的帮凶,是应该受到法律惩治的人渣哦。[灵光一闪][灵光一闪][灵光一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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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9 08:38:33|来自:中国广东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很对!但有一种情况,比如被拐儿童已大,不仅18岁以上,可能三四十岁了,并且原家庭不存在,可能是私生子,或原父母未婚先孕,后来亲生母亲为了正常结婚方便,扔或卖了这个孩子,并有新家,并不想这个孩子回来,让新家庭知道,那么类似于这种情况作为养父母和被拐儿童(年龄中年甚至以上)如何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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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9 00:56:18|来自:中国广东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太好了。孙卓不懂事,网民不能是非不分。看到有人夸赞孙卓“感恩”,说他“善良”,我很愤怒。媒体的正确引导太重要了,不能悲剧开场,喜剧结尾。因为这不是走失儿童被养家好心收留养大,这是蓄意谋划拐骗的孩子被硬生生从自己亲生父母身边让养家养大,两者性质不一样,前者应该感恩,后者应该判刑。你的分析到位,希望那些认知黑白颠倒的人看到这篇文章,不能同情罪犯更不能原谅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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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7 23:08:18|来自:中国广东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章,必须要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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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2 17:01:30|来自:中国广东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太好了……买卖同罪,愿天下无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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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8 02:28:06|来自:中国广东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的观点!!!买家的铁窗泪是我最想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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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7 21:49:59|来自:中国广东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看到最好的一篇关于打拐的文章了!我非常赞同他说的,对现有买家的仁慈,就是在鼓励潜在买家!他们根本不是什么养父母,他们是贼,是强盗,他们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文章里提到的很多建议,非常好!希望法律可以这样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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