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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8 17:16:26|来自:中国浙江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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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真觉得王某算是受害者(被诬陷)。其实是真的有这种可能:王某送周某回酒店的的士上,周某勾引了王某,而王某不为所动,到酒店后,王某也并没有逗留,送进去就走了,如果事情到此为止,王某屁问题都没有,但周某估计是不甘心,跟公司同事联系(这说明周某意识清醒),同事又跟王某联系说周某不舒服,让王某再次回到酒店房间查看周某,这里面发生了什么故事你可以想想,但结果是王某并没有上,这算坐怀不乱了吧?王某老婆对王某表示谅解并为他奔走呼告也说得过去吧?毕竟自己老公被三番五次勾引,都没有失身于周某,很了不起了。那王某摸没摸周某呢?这其实说不清的,周某说被侵害了,王某也没办法证明自己没侵害,可能警方真的从周某身上找到了王某的指纹什么的,但这些指纹是拒绝推搡中留下的还是侵害时留下的这其实就说不清了!只是警方通过王某购买安全套这个事上大致可以判断王某虽然没上,但意识上是动摇过了,有想法了,以此来推断王某有过侵害动作,但不构成犯罪,因为没上。王某需要跟老婆解释的唯一一件事就是,为什么买套?虽然没用上,但买套这个行为说明还是在勾引下起了色心的!周某有勾引不成,恼羞成怒,转而告王某的可能,只是没成想带出了张某。张某才是冤大头,周某本身没想告他,后来补告的,而且还是周某第二天早上酒醒之后打电话通知他过去的,在张某看来两人应该算约P,但丑事被捅出来,周某没办法跟丈夫交待为什么通知张某过来,底裤还让张某带走了,为了保住自己的名节,只好把张某也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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