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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新闻] 事关住房,今年有这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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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1 16:07:17|来自:中国浙江杭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推进公租房保障数字化改革,提升住房保障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质量,近日,湖州市住房保障委员会修订编制了《湖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细则》主要包括保障对象、分类条件、保障方式、保障标准、办理流程、配给管理、配后管理、退出管理、附则九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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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迅 摄

一起来看下有哪些变化


一.准入条件
住房方面,取消了一户总面积不超过55平方米的限制(仍保留人均最低保障面积18平方米),增加了5年内无转让住房记录;
户籍方面,取消了申请家庭中其他家庭成员的户籍限制,取消了对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持有《浙江省居住证》5年以上的时间限制;

年龄方面,放宽了对未婚人员的年龄要求,从30周岁降至28周岁;

     家庭财产方面,增加了生活用车辆的价格条件(低于中心城区同期15倍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加了人均货币财产条件(低于人均公租房保障面积乘上年度吴兴区商品房均价的总额);增加了企业投资金额条件(企业投资(含出资认缴额)不超过30万);

    学历及职称方面,新就业无房职工的学历由本科调整为大专,毕业年限由5年以内调整为3年以内;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由中级(含)以上职称调整为初级以上职称,职业资格由高级(含)以上调整为持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对应职业。

二.分类条件

一类保障家庭调整为低保、特困家庭;

二类保障家庭调整为低边、支出型贫困家庭;

三类保障家庭调整为低收入家庭。

△(以上三类与民政部门救助分类条件相统一)
四类保障家庭仍为除一、二、三类保障家庭以外的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

三.保障标准
     实物配租方面,取消了非成套房屋租金标准(现已无非成套公租房)。

     租赁补贴方面,将三、四类保障家庭由原来的11元、8.8元/平方米分别提升到了12元、10元/平方米,一、二类保障家庭仍为16元、14元/平方米,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从8.8元/平方米增至10元/平方米。

四.配给管理
      实物配租优先保障家庭新增了低边、退役军人两类,租赁补贴发放频次由原来的每半年发放一次,调整为每季发放一次。

五.附则
      新增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镇住房困难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城镇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中心城区商品房均价”的解释说明。
新增了对特殊病种因医治而造成的住房转让的标准,及对有劳动能力、无社保或公积金缴存且未失业登记对象的收入计算标准。
另外,保障对象、保障方式、办理流程、配后管理、退出管理等方面未作调整。

点击查看《湖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全文


来源:湖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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