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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禁钓区用活泥鳅钓鱼获刑,用“活泥鳅”钓鱼为何属于非法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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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0 19:39:44|来自:中国浙江湖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2年10月刘某和段某在四川绵阳市盐亭县梓江河段使用活泥鳅钓鱼,被当地群众举报,民警到达现场,查获了他们的渔获物、钓饵、钓鱼工具。2023年6月,盐亭县法院判处刘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七个月,判处段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两人赔偿渔业资源损失人民币11918.16元。


钓友应该都听说过用活泥鳅钓鱼的方法,很多人觉得这是一种很高明的钓法,可以钓到很多大鱼。但你知道吗,用活泥鳅钓鱼,其实是一种非常有害的行为,不仅会对水域的生态造成严重的破坏,而且还违反了我国的法律法规,属于非法捕捞,严重者会像上面的案例一样,被罚款甚至判刑!那么,为什么不能使用“活泥鳅”钓鱼呢?用“活泥鳅”钓鱼为什么犯法?为什么属于非法捕捞?下面将为你解答这些问题。


一、用活泥鳅钓鱼,对水域生态有多大的危害?

首先,我们要明白,用活泥鳅钓鱼,在实际操作中,并不是把泥鳅作为一种普通的钓饵,一根钓竿挂一只泥鳅,扔进河里慢慢钓,而是会用大量的泥鳅作为窝料,打窝诱聚大量的掠食性鱼类,然后再用泥鳅作为钩饵进行捕捞。这种方法,通常是由三五人组成的团伙进行的,他们专门寻找那些有翘嘴、黑鱼、红尾、鲶鱼等经济价值高的掠食性鱼类出没的水域,然后用几十斤甚至上百斤的泥鳅打窝,在短时间内就能把水域里的大鱼钓个精光。这种行为,就不是娱乐性质的垂钓了,而是一种赤裸裸的非法捕捞行为


那么,这种行为对水域生态有多大的危害呢?可以很负责任地说,用活泥鳅钓鱼,两天时间可以把整个大水库的掠食性鱼类清空。这不是危言耸听,很多现实中的真实案例可以证明。比如,在徐州潘安湖湿地公园里,曾经有很多“米级”翘嘴鱼出没,但自从“泥鳅党”在公园里出现后,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把公园里的翘嘴清扫一空。在南阳的鸭河水库和江西的鄱阳湖也发生过类似的情况。


这种清库式的非法捕捞行为,会导致水域里的生态失去平衡。因为掠食性鱼类是水域生态链中重要的一环,它们可以控制其他小型草食性或杂食性物种的数量和分布,维持水域中物种多样性和结构稳定性。如果掠食性鱼类被大量减少或灭绝了,就会导致低级消费者物种过度增长或扩散,进而影响到更低级的生产者(如水生植物和浮游生物),最终导致水域中的营养盐、溶解氧、透明度等水质指标发生变化,甚至引发水华、富营养化等水环境问题。这样,水域中的其他生物(包括鱼类)的生存也会受到威胁,可能会失去生存之地。
下图:翘嘴鱼


下图:黑鱼


下图:红尾鱼


下图:鲶鱼


下图:鳜鱼(桂花鱼)


下图:鲈鱼


二、用活泥鳅钓鱼,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

用活泥鳅钓鱼,不仅对水域生态有危害,而且还违反了我国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 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2年5月,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四川省天然水域禁用捕捞方法名录》,明确禁用活泥鳅钓鱼。




从以上法律法规可以看出,用活泥鳅钓鱼,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违法行为:
1. 用活泥鳅钓鱼,对水域中的掠食性鱼类造成毁灭性的打击,是一种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
2. 有些用活泥鳅钓鱼的人,不遵守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随意地在任何水域、任何时间进行捕捞。这样做,会严重影响到水域中鱼类的繁殖和生长,削弱水域中鱼类的数量和质量。比如,在翘嘴的产卵期(通常在春季),如果用活泥鳅钓鱼,就会大量地消灭掉翘嘴这种珍贵的经济鱼类,导致翘嘴的资源枯竭。这就是为什么要设立禁渔区、禁渔期,以保护水域中鱼类的正常繁殖和生长。
3. 有些用活泥鳅钓鱼的人,在打窝时,向水体中投放大量酒或药物,以麻醉泥鳅,让它们始终聚集在一处。这些药物对水体造成了很大的污染


三、不仅仅是活泥鳅,用其他“活饵”钓鱼也是不对的

用活泥鳅钓鱼属于非法捕捞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泥鳅是一种活饵。那么,什么是活饵呢?
活饵是指能够在水中存活的动物,包括鱼类、两栖类、爬行类等。这个定义很明确地告诉我们,只要是能够在水中存活的动物,都可以被认为是活饵。那么,为什么禁止使用活饵进行捕捞呢?
除了前面提到的活饵钓鱼因为效率极高造成生态灾难之外,禁止使用活饵进行捕捞的原因还有两个。
1. 使用活饵进行捕捞会造成外来物种入侵的风险。因为很多时候,钓友们会从其他地方带来一些不属于本地区的动物作为活饵,比如鱼虾、泥鳅、蛙、蝌蚪等。这些动物如果被放生或者逃脱到水域中,就有可能与本地的物种发生竞争、杂交或者掠食等生态相互作用,导致本地物种的减少或灭绝,破坏本地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


比如,有一种黑色的壁虎,在亚洲被人们当作一种常见的宠物或者钓饵。但是,在美国和欧洲等地却被认为是一种入侵性极强的外来物种,它们可以在各种环境中生存和繁殖,并且对本地的壁虎、蜘蛛、昆虫等动物造成严重的威胁。


2. 使用活饵进行捕捞会造成不必要的动物虐待和浪费。因为使用活饵进行捕捞时,往往需要把活着的动物穿上钩子或者绑在线上,并且把它们放入水中长时间地受到水流的冲击和其他鱼类的攻击,这对于这些动物来说是一种极大的痛苦和折磨。而且,很多时候,钓友们并不会把这些活饵当作食物或者资源,而是随意地丢弃或者杀死,这是一种对生命的不尊重和浪费。因此,从动物福利和资源保护的角度来看,使用活饵进行捕捞也是不可取的。


综上所述,用活泥鳅钓鱼是一种非常有害的行为,不仅对水域生态造成严重的破坏,而且还违反了我国的法律法规,属于非法捕捞。因此,我们应该坚决抵制这种行为,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维护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同时,我们也应该尊重和爱护所有的动物,不要使用活饵进行捕捞,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动物虐待和浪费。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30829A05N8D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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