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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婴遭遗弃登报寻亲无果,民政部门公开征集收养家庭 孩子约1岁已会喊爸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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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3 20:57:08|来自:中国广东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月21日,四川眉山市东坡区民政局发布一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弃婴收养家庭的公告”,引起许多市民关注。


▲公告截图
该公告称,眉山市儿童福利院内有一名男性弃婴,出生年月(估计)2023年2月26日,身体健康,经登报寻亲查找不到生父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四川省收养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收养登记机关依法启动儿童福利机构抚养儿童收养程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收养条件且有收养意愿的家庭。
2月2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眉山市儿童福利院相关人员处了解到,这名男孩是去年送到福利院的,身体健康,每次做儿保时都比许多小朋友高、重,现在已经能走路,也会喊爸爸妈妈,很可爱。但儿童福利院只是收养,之前已登报寻亲过,没有找到这个男孩的家人。现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弃婴收养家庭是民政局系统的流程之一。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该公告显示,收养申请人应该具备以下申请条件: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收养申请人(双方)需提供的材料共有12项:1.《收养申请书》(现场填写);2.1寸近期免冠单人彩照1张;3.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由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心理健康评估报告(体检项目需包含:肝功、血糖、血脂、肾功、肝胆、心脑血管、腹部彩超、妇科、血尿常规、胸透、心电图、内科、外科、耳鼻喉科检查、输血前系列等;传染疾病检查项目: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5.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6.房屋产权证及复印件;7.学历证书及复印件;8.所在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家庭和个人经济收入证明;9.生育子女情况证明;10.个人信用报告;11.五险一金证明,商业保险主保单复印件;12.相关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社会工作师证、医师证、护理员证、心理咨询师证、育婴师证、保育员证、家庭教育指导师、律师、艺术特长等证书;参加公益活动或者获社会公益慈善表彰照片等。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申请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至3月5日,收养申请人(夫妻双方)需携带相关申请资料到眉山市东坡区民政局206办公室咨询办理,逾期不再受理申请。联系人:张老师 028-35019255、028-35019206。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编辑 张莉 责编 魏孔明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40222A05TMB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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