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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网传一报考南京大学物理学院研究生学位的男子,以专业课排名第一的成绩被刷,原因疑是其思想品德考核不过关。在此之前,多名网友在网络平台发帖,向学校反映,该名学生存在严重素质问题:曾在学校宿舍录视频虐猫,还加入过一个以虐猫为乐的网络团伙。
随后,网络信息显示,该生已进入兰州大学复试调剂名单。大量网友涌入兰州大学官微,希望兰州大学方面采取慎重态度,有网友留言“不能录用品行恶劣学生”“德智体,德在第一”。对此,兰大回应,会综合考量,并不只是“唯成绩论”。
虐猫是不是这名考生被刷的原因?对此,南京大学并没有明确回应,工作人员只是表示:“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受到影响。”不管怎样,对于招收什么样的学生,学校拥有选择权。无论是教育部发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还是南京大学制定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都有关于思想品德的要求。只要不涉及明显的不公或歧视,学校确实有权黜落品德不良的考生,这在学校的自由裁量范围之内。
更何况,虐待动物是对生命的漠视,是极其残忍的行为。将这类视频上传到网络,极有可能产生恶劣影响。因此,将虐猫者判定为品德不良,并没有问题。无论是什么专业的研究生,首先都应是一个完整的人,应对生命有最起码的尊重和恻隐之心。考研要考思想品德,就是因为成绩并不是万能的,个人的综合素质有着更丰富的外延内涵。
当然,在这一事件中,人们也有疑虑。此前,南京市公安局就虐猫事件回应称:“公安机关已迅速开展调查工作,已对徐某某(该名同学)及家人进行约谈,徐某某已认识到错误,并写下悔过书,承诺不再有类似情况发生。”那么,是不是应该给这名同学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难道只要有过虐猫经历,就该被一棍子打死吗?
这样的疑问并非没有道理,反而是敏锐地察觉到了道德审判的困境所在:没有明确的标准,存在大片模糊不清的地带。比如,对于虐猫行为,当然应该有谴责和惩戒,但究竟应该谴责到什么程度?什么样的惩戒最适宜的?却没有统一的标准。正因为此,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就有走偏的可能。
当然,就虐猫考生而言,学校以道德品质原因不予录取,还不至于“罚过其当”。2023年,河南南阳理工学院一学生因为虐猫被直接开除;2020年,山东理工大学也有一位学生因为虐猫被退学。这些先例都说明,高校在对待虐待动物事件上,态度日益明确且严肃。
只是,更为重要也更为根本的,仍然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此前,社会就曾多次热议,应制定保护动物、反对虐待动物相关的法律法规。每当虐猫事件发生时,人们才发现,并没有针对性的法条予以惩治。而大量网友呼吁学校开除或不予录取这类人群,实际上可看做在适当判罚缺位时,舆论自发的一种“补偿”。但是,舆论的关注具有随机性,也没有足够的理性,我们不能依靠舆论治“虐”。只有当相关法规制度都明确起来,众说纷纭才能渐渐平息,人们也才不需要用舆论去“惩戒”虐猫者。
规则清晰了,才能给人们的行为树立明确的标准,让更多类似事件的处理有据可依;也才能给虐待动物的行为以更强烈的震慑力,更好地防范类似事件的发生。毕竟,我们本质上并不是想惩罚某一个个体,而是治理某一种行为,制度化的管理才更具有普遍性和长期性。我们最终的目的也不是惩罚,而是预防,是治病救人,是让过错者及时悔悟,回到正途。从这个角度来说,假如这名曾经虐猫的考生诚心悔悟,并用实际行动展现出全新的自我,那么我们也不妨给他一个机会,让他做回一个健康正直、对社会有用的人。
特约评论员 土土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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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40407A07ZJ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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