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2|回复: 0

中国人民银行:支持国企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6-18 13:52:47|来自:中国广东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做好保交房、推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等相关工作,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作推进会,明确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代价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配售或租赁。
  房地产业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实优点,关系经济运行和金融稳定。央行表示,要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代价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配售或租赁。
  “此举有利于通过市场化方式加速推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助力保交房及‘白名单’机制。”央行相关负责人说。
  在地方层面,会议要求金融机构和有关单位要按照“政府指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借鉴前期试点经验,着力推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落地见效,加速推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
  此外,各地要对峙自愿加入、以需定购、合理定价,确保商业可持续,严格避免新增地方隐性债务。
  记者注意到,5月17日,央行曾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要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预计将动员银行贷款5000亿元。
  据了解,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利率是1.75%,期限1年,可展期4次,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银行按照自主决议、风险自担原则发放贷款。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的60%发放再贷款。
  此中,国有企业所收购的商品房应严格限定为房地产企业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对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同时,按照保障性住房是用于满足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的原则,各地应严格把握所收购商品房的户型和面积标准。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40618A01P1F00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