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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4年9月8日发布第23号令,全文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步伐(负面清单)(2024年版)》,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步伐(负面清单)(2021年版)》同时废止。
2024年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定步伐由31条减至29条,删除了“出书物印刷须由中方控股”,以及“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2个条目,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定步伐实现“清零”。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商务部等部门、各地区,深入实施准入前国民报酬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好2024年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确保新开放步伐及时落地。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国民报酬。同时,坚持统筹开放和安全,扎实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总台央视记者 陈钰洁 张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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