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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要求“两新”工作相干资金不得用于偿还政府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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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小时前|来自:中国广东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9月23日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总体进展成效。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赵长胜表示,财政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时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和设备更新贷款贴息资金,切实做好资金保障和监管工作。
一是分批次直接向地方安排15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综合各地区常住人口、GDP、汽车和家电保有量等因素,确定各地区资金规模后,财政部第一时间按60%比例向地方预拨900亿元资金,并要求各省抓紧将预算资金分解下达至同级有关部门或下级财政部门,有效保障各地及时启动相干工作。同时,财政部密切跟踪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实时掌握资金使用进度,并根据地方实际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下达剩余600亿元资金,有效保障中秋、国庆期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需求。
二是及时下达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资金,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转来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项目清单后,财政部第一时间启动预算下达程序,下达相干资金,并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按照项目实行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保障相干项目有序实行。
三是拨付第一笔设备更新贷款贴息资金。中央财政优化资金申领流程,向省级财政预拨贴息资金,省级财政按季度向银行预拨贴息资金,银行在收息时直接扣除,经营主体免申即享优惠利率。财政部安排设备更新贷款贴息资金200亿元,目前已拨付第一笔贴息资金80亿元,提振经营主体设备更新积极性,加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此外,加力支持“两新”工作资金投入大、涉及领域多,需不停强化资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对此,我们共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了定期调度机制,密切跟踪政策实行进展,压实各地项目和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同时,明确资金使用“负面清单”,要求相干资金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政府债务或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三保”支出等,并通过线上监控、线下核查等具体举措,防止资金挤占、挪用,让“真金白银”的政策落到实处、早见成效。
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密切跟踪资金分配下达情况,推动有关政策措施落实落细,确保“两新”工作取得更大成果。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40923A03T0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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