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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10月1日起实施二手房生意业务资金监管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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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3:21|来自:中国广东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9月23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印发《郑州市存量房生意业务结算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二手房生意业务资金监管,将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根据通知,郑州市正式实施存量房生意业务结算资金监管制度,由郑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当资金保证机构。交易双方需将合同约定的房款(包罗一次性付款、首付款、按揭贷款和其他形式的房款等)存入该公司的客户生意业务结算资金专用银行账户后,方可申请办理相关业务。除非生意业务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存量房生意业务资金必须全部纳入资金监管。
通知称,此举旨在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存量房生意业务行为,保障存量房生意业务资金安全,切实维护购房者和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柳宝庆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40923A077JG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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