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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商调整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多家银行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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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8:21|来自:中国广东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份,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乞贷人接连迎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降和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落地等紧张利好。
在10月25日,商业银行主动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后,除目前存在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的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域的二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之外,其他符合条件的房贷利率均调整为LPR-30BP。结合最新一期LPR的下降,存量房贷利率最低可降至3.3%。然而,在排除掉加点下限等因素的影响后,并非所有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在25日调整后的利率水均匀一致。这主要是因为本次存量房贷利率的批量调整,仅就加点(可为负值)部分举行了调整,并未涉及LPR取值的调整。目前,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也就是说,存量房贷利率中LPR部分在最近一个定价周期内的降幅,将在下一个利率重定价日体现出来。“我的利率重定价日在10月上旬,刚好错过了10月这次LPR的下降,还要再等1年,有点可惜。”有房贷乞贷人表示。这一困扰即将被解除。在中国人民银行9月29日发布的〔2024〕第11号公告中,明白提出自2024年11月1日起,合同约定为浮动利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乞贷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重定价周期。《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乞贷人可在按年、半年或季度重定价中举行选择;在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在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落地后,关于协商调整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的问题,受到很多乞贷人的关注。目前,有多家商业银行通过手机银行官方客服对这一问题举行了回应。交通银行客服表示,针对央行〔2024〕第11号公告中提及的“自2024年11月1日起,合同约定为浮动利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乞贷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重定价周期”的问题,因当前发布的实施细则暂未涉及重定价周期的变更事件,宴客户关注后续该行贷款业务的调整环境。


招商银行客服表示,该行正在积极准备贷款利率重定价日重新约定的干系工作,具体安排将在后续公布,目前暂未确定具体时间。如有疑问,可以向所属贷后中心举行咨询。


浦发银行客服表示,对于该行存量房贷客户,目前暂未有重定价周期调整干系政策出台。但对于2024年11月1日(含)起该行新发放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重定价周期可支持按年调整(1月1日或贷款发放日)或按每季初1日(1月1日、4月1日、7月1日、10月1日)调整。
“后续将进一步支持按半年、按季(对贷款发放日)等其他调整方式。”浦发银行客服表示。


中信银行客服表示,有关“自2024年11月1日起,合同约定为浮动利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乞贷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重定价周期”的内容,该行会根据上级单元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后续工作。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41030A07XDF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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