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发布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尺度的通知,根据国家同一部署,从今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尺度由每人每月208元提高至228元(含国家尺度部分)。
全文如下: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尺度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国家同一部署,现就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尺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4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尺度由每人每月208元提高至228元(含国家尺度部分)。
二、省财政按照《关于调整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省级分担比例的通知》(苏财预〔2024〕5号)确定的分担比例和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尺度对各地给予补贴,最低补贴尺度不低于中央财政补贴尺度。
三、各地应当根据现实确定和调整本地基础养老金尺度,进一步健全参保缴费激励机制,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强资金筹集,迅速组织实施,确保2024年11月尾前将政策落实到位,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4年10月12日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41106A01J7R00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