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消息客户端 特约评论员 胡欣红
克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因对自己家孩子有个人私见,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某幼儿园老师教唆全班小朋友排队殴打孩子,暴力扇耳光。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就该变乱发布环境通报称,涉事教师已被解除劳动合同。
老师教唆门生殴打同砚,是教育之大忌。据调查,事情起因是该园幼儿张某某拍打班内一名听力障碍幼儿,教师刘某某出于教育目的,让班内其他幼儿先后对张某某进行推搡、拍打。该幼儿园工作人员回应,老师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这个孩子殴打两名特殊的孩子,打了一个不会语言的孩子,还打坏了另一个孩子的人工耳蜗耳底,现在被打的两个特殊孩子家长也在找园方。
倘若园方所说属实,欺负听障孩子和特殊孩子的张某某小朋友确实有点可恶,这样的“熊孩子”理应好好教育。但是,幼师让全班小朋友排队拍打“熊孩子”,虽然情有可原,却显然违背了教育的初衷和伦理道德,涉嫌违规。
为了规范教师的惩戒权,2020年12月,教育部订定颁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对门生违规违纪情节给出了相应界定,明确规定教师在教育讲授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能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不得指派门生对其他门生实施教育惩戒。中小学的惩戒尚且需要慎之又慎,遑论作为学前教育的幼儿园?
教育应该是引导、开导和关爱,而不是教唆孩子去伤害他人,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理上。“熊孩子”欺凌弱小固然不对,但也要详细问题详细分析,搞清楚究竟是因为懵懂无知不知深浅,还是“恶习难改”。即便是后者,也要依法依规进行教育,把握好分寸。“熊孩子”虽然顽劣,但也是孩子,心理承受能力相对较弱,受到这样的对待也大概会造成心理创伤。
对于参与拍打的孩子来说,他们大概会被误导认为暴力是办理问题的公道方式。这种观念一旦形成,将对他们未来的行为模式和价值观产生不良影响。孩子们应该学会用语言、沟通和理解来办理问题,而不是通过暴力手段。此外,这种行为也损害了教师的形象和职业道德。作为教育工作者,教师应该以身作则,传递正能量和正确的价值观,而这样的行为无疑是与这些原则背道而驰的。
值得一提的是,类似的事情并非第一次发生。2020年12月,陕西城固县润东学校六年级门生苏某,因与同砚发生摩擦向同砚吐口水,被班主任指使班上10名同砚向其扇耳光,每人10下,共100下,导致其脸部肿胀,耳根疼,无法上课,造成巨大心理阴影。事后,班主任登门道歉,城固县教育体育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两起变乱,细节虽然有所收支,但性质如出一辙,背后所潜伏的深层次问题,不容等闲视之。相关涉事老师固然都受到应有的处分,但学会恭敬孩子,不能把教育变成教唆的师德底线,依然有必要再度重申。尤其是少数对教育惩戒熟悉含糊的老师,更应该深刻汲取教导,切莫重蹈覆辙了。哪怕是出于教育目的的“教唆”,同样也不行。从这个意义上讲,涉事教师被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就可以画上句号了。
回到天津的这起变乱,老师为了教育“熊孩子”,让其知道被欺负的感受,初衷可以理解,但别忘了恪守规范,依法施教,这既是对孩子的恭敬,也是对自己的保护。教育是一项神圣的事业,需要我们用心去呵护和关爱每一个孩子(“熊孩子”也应该包括在内),任何违背教育初衷和伦理道德的行为都应该受到谴责和克制。我们应该共同努力,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更加美好、康健的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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