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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11月17日电,证监会克日正式发布“市值管理14条”,有网友对比之前的征求意见稿,发现对于市场表现明显偏离上市公司代价的,正式稿删除了“依规发布股价异动公告”的要求,并据此解读为取消异动公告。
据财联社记者深入研究,异动公告的披露是根据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且对于股价异动有明确的数量标准,“市值管理14条”仅是原则性提到市场表现明显偏离时董事会应该采取的措施,二者适用情形并不完全一致。
据接近羁系人士介绍,正式稿的修改一方面是因为交易所的规则已经对股价异动公告有明确的要求,无需重复;另一方面是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原条文的写法大概在实务操作中引发歧义,或被误读为董事会的责任仅限于按规定发布股价异动公告。(财联社记者 林坚)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41117A01HSB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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