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图,客户(买家)2005年购买深圳市一栋小产权房,2019年划入城市更新范围,卖家反悔,委托律师张贴《律师声明》驱赶租客(下图),并先发起诉!案经卖家起诉一审、二审,我方起诉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又二审、再审,刚刚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上图),确认:①涉案《房屋交易协议书》合法有效;②买家受让房屋后如因国家、集体征收或拆迁等,卖家必须协助买家办理拆迁补偿等手续;③买家享有涉案房产因拆迁获得的赔偿、补偿等权益。
PS:小产权房搬迁补偿权益归属纠纷涉及“民行交叉”,往往历经多年,反复拉锯,必须熟知城市更新、拆迁补偿、行政处理、复议、诉讼,是对律师专业技能、综合本领,以及诉讼韧性的巨大考验!@张茂荣律师团队垂直于房地产争议解决领域,专业解决各类“小产权房”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历史违建、绿本房、集资房、农民楼、厂办物业等非标房地产的拆迁、交易、侵权、析产、执行争议,敬请关注。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50115A04DBX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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