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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夫是一位我很敬重的作家,大眼也是....最近他们由于泰国的事有了不少矛盾,龃龉和骂战,让我感觉挺遗憾的....
刚刚在一个群里看一群小朋侪聊这些事,我也参与说了几句,他们觉得我说得好应该写出来,那就写出来吧。
我对泰国房子的事不太了解,看了一些文章也没看太明白,反正知道如今一地鸡毛,不少朋侪对这些曾经很有名的公知产生了厌恶,也顺带把“公知”这个概念进一步污名化,这才是让人难过的事,说说我的看法,言简意赅不废话...
一、这些人是暴徒吗?
我认为都不是,无论野夫,大眼还是看上去更冤一点的王歪嘴,都不是暴徒,这世界上暴徒没有那么多....
但也不是圣人,他们是凡人,是普通人,是文采和才华出众,但并没有太多商业经验的普通人....文采和才华,不能等同于商业经验,甚至文采对于商业经验不仅不是加持,还是个减分项。
为什么是减分项?由于会错误的估计自己.....
写文章是个体的事,不用求任何人,只要你有才华,你敢写总有能发出来的地方,会有人赏识...
商业呢?商业是协同协作,是一系列包括管理在内的行动总成,写出好文章和做好商业,这是绝对的两码事...
所以,我不认为一个没有商场经验的人,哪怕名气再大能做好商业活动。这就是为毛明星大多是去为别人代言,一旦自己投身此中,你见过几个明星成商业巨子的?
明星如此,文人也是如此.....所以我不觉得他们是暴徒,他们只是没有商业经验的文人,被自己的光环所迷,认为自己能做好,没想到没做好....还越搞越糟....
越搞越糟之后,又要维持自己的文字带来的光环,越是要维持人设,人设就塌的更快....这就进入第二个问题,为什么有人吃亏上当?
二,喝牛奶需要熟悉奶牛吗?
不需要,这个道理是最直白浅显的,但人类毕竟不同。人有结识有光环人物的需求和仰慕强者的天性.....文化人有一种本事,就是把自己包装成无所不能的强者...
多年前去个挺有名的文化人开的饭店,谁人饭店就是他的读者朋侪们给众筹的,同行者有企业高管,出来就说这饭店的菜没有老板牛逼吹的好.....,后来谁人饭店不出意料的倒了,不知道那些投资人有没有拿回钱....估计是没有的。
但是,愿意为了名气买单的还是许多。其实买单是可以的也是必要的,否则文化人难道不用饭?买他的产品(书,文章,课)就可以了,最好不要轻易的投入文化人自己的生意....假如你要投资生意,为啥不投一个更靠谱的商人呢?这就是第三个问题,外面的房子能不能买...
三,能对外投资吗?
从法律上说好像如今没有开放资本项下的自由兑换,当然去外面买房的,总是有各种途径的...能不能投呢?只从商业本身的逻辑讲。
当然可以!但是需要找专业的人,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好比有经验的开辟商,信誉良好的有过成功经验的资深中介...否则日常商业活动中的招投标工作,为什么要强调“过往业绩”?
但是一个商业项目假如包装上其他东西,你反而需要注意和警惕...好比以诺亚方舟的言辞...
这个就玩大发了...你要上诺亚方舟,得熟悉诺亚,诺亚是上帝指定的救济世界的人.....
你说,你上诺亚方舟需要多少money?恐怕不是仅仅有money能做到的,所以多少money都是可以的....参与者有没有意识到?到底是把诺亚方舟当商业项目,还是把商业项目当诺亚方舟?反正两者我听都不敢听...这也是文人的特点,好大言。
你要搞商业就在商言商,要搞宗教另说....所以外面的资产不是不能投,要投的话,按照商业逻辑就可以了。
这些朋侪出这种事,我看着是痛心的...为毛呢?
一群无权无势的言辞人,拥有的是什么?除了才华只拥有道义上的公道性,而一旦在商业活动中塌房,道义上的损失就是全部丧失,连带着过去的言辞都会丧失说服力....
所以文化人轻易不要动做生意的动机,要做也是做文化生意,也就是在自己善于的范畴做好自己善于的事.....
希望这件事里的所有人,能顺利渡过难关。
(完)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50126A05Y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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