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寅浩 李晗)7月31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次明确了将住房租金纳入监管。根据《办法》,对于单次收取超3个月租金的住房租赁企业,需将租金存入第三方专用账户,且租客可自行查询租金监管账户内金额。《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主要面向北京范围内承租他人住房从事转租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共二十二条,从用于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账户的开立、押金的存入和退还流程、租金的存入和划转及退还流程、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过程中的纠纷解决等方面明确了对住房租赁企业押金托管、租金监管的管理规定。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40731A087LS00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