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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空猥亵”背后:难以启齿的孩子和“谈性色变”的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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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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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样大,但我以为自己发育得不太好,你可以给我看看你胸部的照片吗?”
猥亵者藏在网络那头,二十岁出头的他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小女孩,来诱骗孩子拍摄自己隐私部位的裸露照片并发给他。
约3年间,舒某通过网络平台对多名7岁至14岁未成年女孩进行“隔空猥亵”,最终因猥亵儿童罪被判刑15年。
2023年6月1日,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正式发布了“隔空猥亵”的定义,指行为人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以互联网为前言,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违法犯罪行为。在最高法、最高检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中,均明确说明,“隔空猥亵”符合刑法规定的,以强制猥亵罪或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
作为不法分子“隔空猥亵”的“猎物”,很多未成年人在案发后仍然不清楚自己遭遇了什么,“只知道是不好的事情”。哪怕是当时已经接近成年的程珊(化名),在对方叫她自慰时,也执偾以为这是和“网恋男友”的互动。
尚有很多受害者对此羞于启齿,甚至他们的家长也以为,孩子被猥亵是一种错误和耻辱,接纳回避、迁怒的态度。
“为什么我的孩子会被盯上?”在性教育专家看来,未成年人性教育的缺失,亲子关系的疏离,都是“隔空猥亵”案件频发背后的“暗礁”。
“原来我曾被侵犯”
时隔9年,已经成为一名在读硕士研究生的程珊终于给自己高一时的遭遇找到了解释,那叫“隔空猥亵”。
电话那头自称是一名宠物医生的男子,教程珊如何用手操控自己的下体进行自慰。对方告诉她,那是一种能让自己渐入佳境的快乐感受,当然,感到快乐以后要“分享”出来,“他让我一边对着手机摄像头自慰一边发出呻吟,厥后为了让我‘呻吟’得更好,他会提前发一些成人性爱视频给我。”
程珊把他当成了网恋对象,虽然害怕却没有拒绝。厥后,视频那里“男友”开始与她“性爱互动”,给她寄来情趣内衣。这让程珊有点害怕了,一方面是担心藏在寝室的这个秘密被父母发现,另一方面,她坦言,对身材的探究让自己越来越迷茫,“有时候上课也在想(做爱)这件事,以为自己变成了一个下流的女孩。”
持续了大概7个月,程珊逐渐疏离这段关系,她没敢和任何人讲。直到2021年,在看到一起“隔空猥亵”案件报道后,她在社交媒体上发出一句话,“原来我曾经被侵犯”。已经成年的程珊第一次知道了“隔空猥亵”。
去年6月1日,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正式发布了对它的定义,“隔空猥亵”指行为人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以互联网为前言,打着“个性交友”“招募童星”等幌子,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的违法犯罪行为。
2022年10月,最高检发布的未成年人查察工作报告就曾指出,近五年来,未成年人被侵害犯罪持续上升,其中“隔空猥亵”侵犯未成年人案件高发、频发,未成年人非常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网络猎物”。
但显然,作为“猎物”的程珊们很难意识到这一点,即便是在成年后追念起那段经历,她也很难将自己和猥亵受害者画上等号,不适感是有的,但程度有多深?边界在哪里?她无法说清。
这大要是“隔空猥亵”受害者的基本画像。
与程珊所经历的打着“网恋”幌子的“隔空猥亵”不同,进入司法视野的“隔空猥亵”案例中,猥亵者的手段更多样,受害者普遍年龄更小,伤害也来得更隐蔽。
今年3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案件,男子舒某从2019年起陆续从网络平台上对多名7岁-14岁未成年女孩下手,通过诱骗、胁迫等方式让对方给他发送裸露隐私部位的照片、视频,用于满足自己的私欲并在网上传播。在2022年警方调查时,发现他手机上分类保存下的私密信息涉及40多名未成年人。
海淀区人民查察院第七查察部(未成年人查察)查察官李思瑶跟踪办理舒某案近两年,舒某告诉她,40多名未成年人只是最后“得手”的,而他在网络上去实验联系的人,远不止这些。
舒某在网上以一个10岁左右小女孩的身份出现,用“交朋侪”“处闺蜜”的方式,得到年幼女孩的信任,获取对方姓名、年龄、学校、住址等个人信息。
“我们一样大,但我以为自己发育得不太好,你可以给我看看你胸部的照片吗?”
“你不给我发那我们就不是真闺蜜,我去找别人了。”
“之前以为你很乖,但最近一年以为你没那么听话了。”
“我是被父母收养的,家里的哥哥也欺负我,我以为只有你对我是真心的。”
在舒某手机上储存和被恢复的海量信息里,有不少诸如此类的对话。他给每个女孩都建一个独立文件夹,她们裸露身材隐私部位的照片和视频充斥着屏幕,冲击着李思瑶的视觉,尽管已经有好几年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经验,接触的性侵案也不在少数,但这些触目惊心的照片依旧让李思瑶崩溃,“血压都上来了。”
李思瑶花了大量时间逐条查看,将女孩个人信息梳理后交给警方,找到了其中20个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女孩。
难以启齿的受害者
说服这20个女孩的家长接受取证,远比想象中困难。
此前海淀区查察院也办理过不少“隔空猥亵”案件,与舒某案不同的是,先前案件多来自于受害者家长发现孩子手机上内容非常后报警,基于此,家长们有意愿将对方绳之以法,能站出来配合警方取证。但舒某案很特别,“在他至少持续了3年的作案时间里,没有一个家长报警。”
李思瑶和办案民警一起到全国各地受害者家庭取证,他们首先要面对的是家长反复的推诿和漫长的沉默。
“怎么会这样……”多数家长第一反应是不敢相信,随之而来的是对司法机关介入的抗拒。有家长反复问她,“如果配合取证会记录在孩子的档案里面吗?”“开庭的时候别人会知道吗?” 李思瑶听得出他们的担忧和害怕,“猥亵”这个词天生让人难以启齿。
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民警张家铭自2008年起就参与“隔空猥亵”案件的侦办,他总结出此类案件的侦办难点,一是嫌疑人删除谈天记录而且挑拨受害者也清空记录,导致很多证据灭失。二是受害者的家长羞于将事情说出来,也不愿意让孩子因为司法取证的需要被“二次伤害”。
作为一个7岁女孩的父亲,张家铭能理解家长们的顾虑,但司法程序上,他们需要尽可能多的搜集证据,以便日后查察机关和法院根据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定罪量刑,“这一层障碍,我们需要跨过去。”
李思瑶也曾困扰过。有一位孩子的妈妈告诉她,孩子爸爸知道后,第一时间就是打孩子,甚至为了避开取证人员上门,带着8岁的女儿连夜离家。而类似这种知道孩子遭遇了“隔空猥亵”第一反应是责骂孩子的家长不在少数。
但也有一些家庭和孩子的表现,让李思瑶笃定,这件事需要继续做下去。
女孩小萌(化名)是舒某案中可查证的被侵犯时间最久的受害者,2019年两人成为QQ好友时,小萌只有11岁。2020年,为了威胁她继续拍摄照片、视频,舒某把小萌的私密照片发到网上,甚至发给女孩的老师和同学。这之后,小萌的妈妈知道了这件事,让女儿堵截和舒某的联系。
2023年,李思瑶找到小萌妈妈的时候,她说事情已颠末去了,不愿女儿再追念。李思瑶只好告诉她,在她要求女儿与舒某堵截联系之后的两年里,舒某还一直继续威胁着小萌,“对于孩子来说,这个噩梦并没有终止。”在谈天记录里,李思瑶还发现,小萌有个妹妹,舒某要求并指导两个人互拍不雅视频。在舒某被抓之前,他已经在约小萌线下晤面。听到这,小萌的妈妈崩溃了。
厥后小萌的表现倒是和李思瑶想的不太一样,她讲出许多细节,这个已经上高中的女孩告诉李思瑶,在意识到和舒某的交流有问题后却又长期被胁迫,她一直在等候机会站出来将这个坏人的行为指证出来。
到底谁的错?
除去担心孩子受到二次伤害而逃避面对这件事外,在听到孩子被“隔空猥亵”,许多家长表现出的愤怒和埋怨,折射出了多数成年人对“隔空猥亵”的理解。
在被舒某侵犯的孩子中,不到8岁的书悦(化名)曾经自动向家长表示过自己被一名网友要去了私密照片,并被对方威胁。书悦哭着把这件事讲出来,换来的却是爸爸的一巴掌。这位父亲的关注点在于,他跟书悦说过不能随便给人看自己的隐私部位,但她没有听。
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副主任李涵,10年来接受公安机关、查察机关和法院的委托,对进入司法视野的未成年人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司法救助和心理辅导。在她接触过的“隔空猥亵”案件中,见过不少书悦爸爸一样的家长,把原本是受害者的未成年女儿推到有罪的一侧。
“你也有错!”
“为什么(嫌疑人)没盯上别人会盯上你?”
“谁让你拍那些照片的?”
“你用手机上网都在干些什么?”
家长眼中的孩子此时不再是单纯的案件受害者。
李涵也被家长反问过,“我的孩子会不会有了案底?影响她以后考学和工作吗?”这话让李涵以为生气,她回说,“她又不是嫌疑人,她是个受害者。”
另一方面,与传统的猥亵、强奸案件相比,家长们以为“隔空猥亵”对于未成年人的伤害程度不高,容易让家长忽视自己及孩子的救助需求,“家长们期待时间久了,这件事在孩子心里自然被淡化。”李涵说。
按照工作机制,不论是司法救助还是心理辅导,李涵的介入需要公检法机关提前与当事人沟通,征得对方同意才可进行。她统计,10年间机构服务的600余起猥亵相关案件中,“隔空猥亵”案件的介入比例非常低。
“隔空猥亵”到底是不是真的对受害人伤害小,危害轻,恶性程度低呢?
这在法学界早有过讨论,2018年11月最高检公布了相关指导案例,第一次明确,通过网络实施的非直接身材接触的猥亵行为,与实际接触儿童身材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202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查察院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查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九条规定,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谈天或者发送视频、照片等方式,暴露身材隐私部位或者实施淫秽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以强制猥亵罪或者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
舒某案中,李思瑶向法庭详细出示了舒某胁迫、诱骗被害人实施有害身材健康的淫秽行为的证据。此外,“隔空猥亵”因为长期隐匿在网络,让案件具备了多次作案、受害者人数多的特点,更为其危害性提供了佐证。在梳理舒某与被害人谈天记录时李思瑶还看到,有个女孩受到长期胁迫后蒙受巨大精神压力,和舒某说,“你再逼我我要跳楼自杀。”但舒某不以为意。
舒某最终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属于猥亵儿童罪的顶格量刑。
若隐若现的性教育
“隔空猥亵”案件中,受害者情况不一、境遇不同,但很显然,性教育的缺失是这些未成年人身上最突出的共性。
舒某案办理中,许多家长不解地问李思瑶,“七八岁的孩子,真的懂他们经历的这些吗?”也有不少家长以为,他们为孩子做过预防性侵的安全教育,比如在幼儿园阶段就告诉孩子,内衣遮掩的地方属于隐私部位,不能外露,不可以让外人触碰。
但对于再大一些的孩子,如何谈性,要谈到哪种程度,家长也很迷茫。“性羞耻”伴随着父母的成长过程,自然也成为家长教育孩子时讳莫如深的话题。延伸到校园里依旧如此,经常受邀到学校进行性安全知识讲座的李涵发现,“谈性是校园情境里的禁忌。”德育老师会对她即将教学的内容提出种种限制,担心原本还处在对异性懵懂阶段的孩子们因为接受性教育反而受到了性启发。
成都大学教授苟萍是四川省青少年性教育普及基地的负责人,从2011年开始正式成为性教育工作者,最初她收到的质疑多于肯定,“即便是教育工作者,大多数人提到性都只想到的是性行为,或者只是思量到生理的层面,家长和老师会担心把孩子给教坏了。”
苟萍发现,学校里开展性教育多是碎片化、不成系统的,家长们也是懵懂无措的,“虽然我们服务的群体是青少年,但很多时候首先应该接受教育的是老师和家长,让他们知道性不仅有生理层面的含义,尚有更为丰富的心理层面、社会层面、文化层面的含义。盼望他们教会青少年不但要懂得与性有关的常识,知道自己身材的变化,还应当知道怎样自我保护,让自己避免受到侵害。家长、老师接受了性教育的理念,才能让更多青少年受益。”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健康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时,2021年6月1日起更新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明确了“六位一体”保护工作格局,即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方面完善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这就要求,在保护未成年人这件事上,家庭、学校应当负起首要责任。
中国性学学会会员、性心理师尹己秀也认为,要想让孩子正视性,首先需要成年人正视性问题,避免“谈性色变”,“家长和老师如果连自己内心的羞耻感都没法突破,怎么去教育孩子?”她指出,父母需要掌握孩子的生长发育和心理发展规律,作出符合孩子年龄和个性特征的性教育。“比如在孩子幼年期,可以借助绘本帮助孩子将抽象的性教育具象化,家长需要自己去揣摩孩子的接受尺度在哪里。”
苟萍发现,到了初中阶段,孩子们对性的兴趣已经达到了一个很高的程度。“老师们上课随便一个词,可能都会引发学生们的心理联想。”因此,在向稍微大一点的未成年人宣讲性教育时,她会事先跟大家约定,避免有人在台下起哄。
在尹己秀看来,多数孩子对性的感知和理解远凌驾大人们的想象,尤其在互联网时代,不少低年级小学生已经在用手机搜索异性的生殖器官图片和性行为的内容等信息,而一些黄色视频正是在这个时候开始逐渐传播于孩子们中间。
“成年人的性羞耻感自然会影响到孩子对性的态度,而手机本身就带有私密性。”李涵接触过的不少未成年人告诉她,手机里的黄色视频是他们的性启蒙“素材”,这恰好加重他们对性这件事是“私密”“羞耻”的刻板印象,以至于自己被性侵犯,也难以讲出口。
所以李涵在给一些已经进入青春期的未成年人授课时告诉他们,“会有一些人使用黄色视频作为性生活的调剂,但它只是一个工具,真实性关系不是黄色视频里演绎的那样。”
尹己秀提示,要区别性教育和性唤醒。“性唤醒是由于过度性刺激造成的,比如父母性爱时被孩子突然撞见却没有解释,或是孩子在网上看到不合适的成人性爱视频。这种刺激带来的感受没有人帮助他(她)去理解,就在孩子的内心世界留下了一个无法消化的印记。”在尹己秀看来,正规的性教育,应该像教孩子怎样辨认红绿灯一样,是家长的必教课。
“不是受害者的错”
李涵说,不论是“隔空猥亵”还是接触性性犯罪,一旦进入司法视野,就不仅是我们看到的事件本身,案件只是冰山一角,下面隐藏着这个家庭里亲子关系、家庭教育等众多问题。
“很多拒绝司法救助的家长实际是最需要帮助的谁人人,他们太难面对孩子被猥亵的事实,羞于启齿,不敢提及,而这种情绪和反映正是孩子被侵害时不敢告诉家长的原因,当嫌疑人以‘当心我告诉你父母’作为要挟时才能轻易得手。”
尹己秀告诉记者,这些受害的未成年人,尽管在舒某案中表现出来的是一步一步被私密照片、个人隐私控制,但这种控制很多时候正是家长与孩子一样平常互动的方式。
“你不听我的我就不让你玩儿。”“你乖一点,这次考好了就嘉奖你两天玩手机的时间。”“我告诉过你,要保护自己的隐私不能给别人看,你竟然还干出这种事来,你真是气死我了。”家长对孩子的恐吓、哄骗、辱骂等,也正是舒某对受害者的操控话术。
舒某案结案后,海淀警方意识到这类案件在当下的普遍性,从2023年开始,针对涉“隔空猥亵”犯罪开展专项举措,目前已有十几起“隔空猥亵”案件正在侦办中。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人民法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2023年审结案件4.1万件,同比增长28.5%。
中央网信办自2023年6月27日起,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2023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举措,针对“隔空猥亵”问题聚焦三个方面,一是借个性交友、童星招募、有偿收图等名义,诱骗或胁迫未成年人进行在线裸聊、作出淫秽动作、提供裸照视频等;二是通过群组、私信等渠道向未成年人发送色情图片、淫秽语言;三是在涉未成年人账号、文章页面发布低俗色情跟帖评论,诱导不良交友或实施性引诱。
案件之外,要做的尚有更多,比如让孩子接受正规性教育,培养亲密的亲子关系,给足孩子安全感,让他们知道,自己有说“不”的权利,以及遭遇性侵、猥亵并不是自己的错,有敢于说出口的勇气,这需要全社会的积极。
取证完毕后,司法社工后续还要进行长达一年的工作,就是在做家庭教育的指导,这其中不只包括猥亵侵害的防范,还包括家庭教育理念的完善和能力的提升,帮助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恢复安全感”。
“你孩子在用手机干什么呢?她为什么会有交友、网恋的需求?”“是不是你和孩子的情感互动太少,孩子才通过网络去寻找慰藉?”“孩子发育到这个阶段,他(她)是不是在性熟悉上确实有需要?你有没有做过什么?”在试探性的询问下,李涵会让家长们思索这些问题,然后从关照青春期孩子情绪、合理管理孩子手机使用时间、了解孩子交友情况、家长加强一样平常陪伴等多方面提出建议。
有一名7岁的受害者让李思瑶印象深刻,在受到舒某“小心我不和你玩儿”的言语威胁时女孩给他留言,“我真的以为这样(给舒某发裸照)不好,但我又很想跟你处闺蜜。”最后,女孩还是给舒某发了照片。
这提示李思瑶在做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时要特别强调一点,“你们一定要学会拒绝,以为不对的事情一定要坚定地说‘不’。”
苟萍以为,全社会应该有共识,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受害者都不应当受到指责。“遭到性侵不是受害者的错,只要有加害者,就一定会有受害者。如果真的要说有错的话,那也是我们成年人没有保护好未成年人,这个社会没有提供安全的环境和保障。”
万兴(化名)得知女儿被舒某“隔空猥亵”后,选择暂停工作,回到女儿身边。作为一名单亲爸爸,把女儿放在老家,自己外出打工,是一件没有办法的事。他告诉李思瑶,自己会重新规划,以后陪着女儿长大。
新京报记者 张静姝 实习生 李如云
编辑 刘倩 校对 吴兴发
来源:
https://view.inews.qq.com/k/20240601A08KLG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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