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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政策,不再将市外人员购买普通住宅纳入征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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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2:31|来自:中国广东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月7日,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官网消息,近期,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推动经济持续向上向好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其中明确将完善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政策。
通知重点就激发消费活力、扩大有效投资、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攻关产业链重点环节、推动绿色转型发展、优化外贸服务体系、培育壮大谋划主体、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促进重点群体就业9个方面推出30条政策举措。
针对市外人员在重庆购买普通住宅的最新房产税政策的提问,重庆市税务局相干接线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暂未吸收到最新文件,建议后续关注。
在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方面,通知明确,完善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政策,不再将市外人员购买普通住宅纳入征税范围。同时,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困难房企项目不良贷款等。
对于个人住房房产税,公开信息显示,重庆自2011年1月率先试点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成为和上海一起试点房产税的城市之一。
根据重庆房产税政策,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在主城九区行政地区范围征收,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回顾重庆的房产税政策,其自2023年以来已经过多次调整。2023年9月,重庆将个人住房征收对象中“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调整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即“三无”人员首套普通住房不再征房产税;同时,2024年1月,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税住房的计税依据由“房产交易价”调整为“房产交易价的70%”,房产税的应缴税额直接打了七折;此外,重庆将试点以来新购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的家庭免税面积由100平方米统一调整为180平方米。在税率方面,重庆将不同交易代价区间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对应实行的0.5%、1%、1.2%三档税率,调整为统一的0.5%一档税率。
公开信息显示,为推动经济发展态势持续向好,2024年,国家适时出台了一揽子扩大国内有效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等方面的经济增量政策。重庆税务部分积极落实相干税收增量政策,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年12月1日起,契税新政在全国落地实施。重庆市税务局数据显示,2024年12月,重庆累计减免契税5.1亿元,惠及重庆3.53万户家庭,进一步促进了购房需求的释放。去年12月,重庆住房累计申报超6万套。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50207A069VG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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