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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房企遭冤假错案,幕后权势操控致经济损失 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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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小时前|来自:中国广东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名鉴置业有限公司(原邹城市名鉴房地产开发公司)近日发布声明,披露了其长达十年的维权历程及公司所遭遇的冤假错案。在党和国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名鉴置业却因一起涉嫌被幕后权势操控的冤假错案,连续遭受打击报复,至今被迫休业,经济损失累计已超过 5 亿元。
根据名鉴置业提供的资料,这起冤假错案的源头可以追溯到 2014 年,当时名鉴置业开发的邹城市名鉴金地小区项目,承包方江苏南通海洲公司在工程逾期两年,在名鉴置业足额支付工程款的环境下,在欠名鉴置业借款本息 1560 万元的环境下,海洲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0 日采取伪造证据、虚假报告、捏造案件究竟等手段向济宁仲裁委提起了一起虚假诉讼案,仲裁委故意违背究竟和法律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枉法作出济仲裁字(2014)第 403 号裁决。名鉴置业于 3 月 23 日向济宁中院申请撤裁。2019 年 5 月 7 日济宁中院枉法作出(2018)鲁 08 民特 17 号裁定,驳回撤裁请求。法院不仅未改正这一错误,反而容隐了仲裁委的违法行为,继承作出不公正裁定。
据名鉴置业相干负责人先容,该案件的处理过程存在严重的司法不公,包括仲裁委办案人员采信伪证、隐匿替换证据、违法判定、超裁等违法行为;中院法官在向上级法院报核时漏报撤裁事由 11 项(共 12 项),瞒报全部庭审证据,伪造庭审惫偶,在裁定中违背最高法《复函》意见私自增加仲裁人回避和代理律师两项裁定事项等违法行为。此外,因该案引发的济宁、邹城法院在海洲公司未提供任何担保资产的环境下,2014 年违法、超标的查封、冻结名鉴置业资产 1.34 亿元(裁决金额 2900 万元)长达 8 年,至今公司仍有近 5000 万元资产未能解封。
在维权过程中,名鉴置业向国家信访局及有关机关进行实名举报。国家信访局自 2020 年以来就该信访案共向济宁转件 396 起,先后多次进行了督办、督查;时任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李干杰以及济宁市委书记林红玉等领导对该案件高度重视,先后作出指挥;2022 年以来时任济宁市政法委书记张国洲共五次约名鉴置业见面沟通,建立调查组,并明确表示 403 号仲裁案存在问题,要求名鉴置业将所有案件的证据质料及案件卷宗资料提交给了政法委调查组。经过调查组对 403 号仲裁案和 17 号撤裁案的调查,济宁中院最终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依据《民诉法》264 条第 6 项作出 623 号之十六裁定,终结了案件执行。至此,我公司遭受十年的冤假错案得以解决。但幕后权势为了打击报复名鉴置业,中院执行局对应依法予以解封的 5000 余万元的查封、冻结资产不予解封。


2024 年时任济宁市委书记、市政法委书记相继调离济宁后,主持公平和正义领导的走了,幕后权势及保护伞便更加疯狂的对名鉴置业进行打击报复:(1)中院执行局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环境下,于 2024 年 8 月 11 日违法作出执恢 97 号《执行通知》规复案件执行,该规复执行不符合《民诉法》解释规定终结执行可予规复执行的两类情况;(2)名鉴置业针对规复执行提出异议申请,执行局 2025 年 2 月 8 日作出(2025)鲁 08 执异 11 号《执行裁定书》驳回异议申请,其程序违法:一是法院送达平台显示,该案立案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7 日,裁定送达时间为 2 月 8 日,出现了 “一天速裁” 的情况, 期间既没有下达立案通知书,也没有告知承办法官姓名;(3)执行局冻结名鉴置业账户资金 500 余万元到期后,在未向我公司送达续冻《执行裁定》的环境下,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在银行违法续冻我公司账户资金 500 余万元。
采访中名鉴置业负责人透露,除了在司法案件中遭受不公正裁判,公司还面临来自地方的各种打击报复。例如:(1)2013 年 12 月名鉴置业开发的邹城市政府前商业项目在各项手续齐全的环境下被住建和人防部门违法终止,至今 11 年未能开工,造成损失近 4 亿元。曾有多人以该商业项目为要挟,逼迫名鉴置业在案件维权中屈服,更乃至有济宁信访部门某领导曾上门进行恐吓威胁说:“你政府前面的项目和这个案子是有关联的,你的案子解决不了,政府前的项目也做不了”;(2)对名鉴置业法定代表人入股的企业进行打击报复,将该企业开发的旅游景区项目停止至今;(3)指使黑恶权势对名鉴置业进行敲诈勒索。采取焊门、锁门、恐吓威胁、断水断电等软暴力行为,霸占名鉴置业金地小区商业、会所、配套公建约 5000 平米房屋 9 年,造成损失 6000 余万元;(4)指使邹城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依法变更后的,经过三级法院判决确定的金地小区 7#、10#楼 1844㎡的配套公建房屋强行划归为物业用房,给名鉴置业造成 2000 余万元的损失。
据悉,2020 年以来国家信访局对该信访案进行了三次督办,济宁政法委 2022 年 8 月介入并建立调查组,2023 年 10 月中院作出(2023)鲁 08 执 623 号之十六裁定,终结了该案执行。但济宁信访部门在未向名鉴置业下达《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的环境下,于 2024 年 4 月向国家信访局报送了调查报告,该报告罔顾究竟、颠倒好坏,对抗调查,欺骗组织,一是隐瞒了 2022 年以来政法委调查处理的意见;二是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涉法涉诉检举类信访案件应转送同级政法或纪监部门依法处理,不得将检举质料及环境透漏或转给被检举人或单位”。但该报告调查意见却是由被检举单位作出的,报告中载明参与调查处理的人员基本都是被举报的人员;三是报告中的调查环境部分全是捏造的,以名鉴置业电话录音为证。名鉴置业还指出,其幕后权势和保护伞通过各种手段,操控案件调查,造成了信息不对称,严重影响了案件的公平公正处理。
名鉴置业坚称,在遭遇如此重重逆境的环境下,公司始终未能得到公正的法律处理,企业面临生死存亡的边缘。名鉴置业负责人表示,十多年来,他们多次向各级各部门进行申说,然而迟迟未能得到有效回应。相干部门的督查和调查也因幕后权势的存在而陷入僵局。
企业经济损失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名鉴置业对外表示,该案件不仅导致企业遭受巨额经济损失,还严重影响了地方的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企业本应为社会发展和地方经济作出贡献,却因这一冤假错案被拖入长期的维权漩涡,影响深远。
“在这样的环境下,企业怎样生存?” 名鉴置业负责人无奈表示。公司曾为地方经济贡献过巨大力量,但如今却在维权中遇到重重困难,民营企业的处境令人堪忧。
据了解,名鉴置业目前仍在等待国家相干部门的进一步调查效果,并渴望通过正当途径得到一个公正公正的处理效果。公司表示,将继承坚守维权道路,并呼吁更多社会各界力量关注此案,维护民营企业的正当权益。
与此同时,名鉴置业表示,将在保障正当权益的底子上,寻求国家和社会的支持,推动案件依法得到解决,为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争取更多的公正和机会。
在党和国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民营企业理应享有平等、公正的法治环境,然而名鉴置业遭遇的冤假错案以及背后的幕后权势和保护伞,袒露了地方治理中的严重问题。该案的最终解决不仅关乎名鉴置业的生死存亡,也关系到司法公正、营商环境的改善和社会的法治进步。怎样平衡地方权力与公正司法,怎样有效打击腐败和地方保护主义,依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50222A04R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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