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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涉及医药行业的重大垄断协议案在上海市场监管局的严厉查处下落下帷幕,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指定管辖,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上海信谊连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汇信医药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展开了深入的立案调查,并最终作出了严厉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4年4月30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对该案启动调查程序。经过细致的调查和取证,监管局发现,这三家医药企业在涉案期间存在严重的横向垄断行为。他们合谋推高了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的销售代价,涨幅竟然达到了惊人的11-21倍。这一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除了代价垄断外,这三家企业还涉嫌分割国内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的销售市场,通过维持各自的市场份额稳定来排除和限制市场的公平竞争。这种行为严重粉碎了市场经济的秩序,阻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针对这些违法行为,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了严厉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三家医药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其违法所得。同时,对三家企业合计处以222,997,766.22元的罚款,这一数字无疑是对其违法行为的沉重打击。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还是2022年《反垄断法》修订后,首次对达成垄断协议的自然人追究个人责任。市场监管局对在违法行为中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然人处以500,000元的罚款,这一举措有助于压实谋划者及其管理人员的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在没收涉案企业违法所得的同时,对在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牵头构造企业,按上一年度销售额10%的幅度顶格从重处罚。同时,也考虑了企业自动陈诉紧张证据等环境,担当了其宽大申请,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50322A04WD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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