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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把持法一出,李嘉诚也没招,交易时限一过,美资财团只能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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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9:11|来自:中国广东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终于出声了!“长和出售港口”事件的另一主角对于这件事变的说法姗姗来迟,想要力挽狂澜?结果却适得其反,只等交易时限过去,美财团就得黯然退场。
坚决保卫国家事关国家安全的战略资产,中国官方亲自下场祭出《反把持法》,夺目如“李超人”也无计可施。
自2025年3月4日“长和集团出售43个港口于美资”这一消息爆出之后,作为此次交易的主角之一,贝莱德集团一直以“稳坐垂纶台”的姿态,保持着沉默。
然而随着中国政府的介入,“战略定力”颇强的贝莱德集团,也坐不住了。那么,对于这块“烫手山芋”,中方是如何处理的,贝莱德又给出了何种回应呢?
3月26日,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在个人社交媒体发文,阐明了中国从政治层面介入这场交易的合理、合法性:
长和集团一直用“在商言商”来定义这笔交易。但事实证明,长和在此时将港口卖给美国资源,恰好是在商不言商的表现。


按照贸易逻辑,在全球航运产业陷入“中美争夺战”这种风口浪尖的时刻,选择将相关产业出手套现规避风险,李嘉诚旗下企业在这一点上好像做得无可非议。
但问题在于,即便出售资产,也应该公告世界、全球竞拍,然后价高者得。按照这样的步调走完出售流程,这才合乎李家一直强调的“在商言商”的逻辑。
可长和集团呢?不但没有公示投标,甚至在初步达成与贝莱德的交易时全程秘不发宣,直到交易即将完成之际,才发出公告。
很显然,就连长和集团自己也知道,这不是一笔常规交易,而是一场涉及到政治、外交领域博弈的利益互换。
那么,既然是长和集团率先“在商不言商”,那中国政府为了维护国家利益介入此事,就既合理,又合法了。
3月28日,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把持二司发出通告称,有关部门已经注意到这桩交易,将依法举行审查,重点评估其是否清除市场竞争或威胁社会公共利益。


更有分析指出,除了实用于《反把持法》之外,长和集团与贝莱德集团主导的这宗交易已经涉嫌危害中国的国家安全,因此在举行相关审查时,《国安法》也同样实用于这一事件。
资源注定不可能与一国政府硬碰硬。于是长和集团终于服软,对外宣布了“交易暂延”的消息。
那么,对于中国政府直击要害的精准介入,贝莱德是怎么应对的呢?
日前,贝莱德集团主席Larry Fink(拉里·芬克)在周年致股东函中,首次公开评论收购长和港口业务的相关内容。芬克解释到,这场交易是该集团与来自意大利的地中海航运集团和码头投资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共同主导的。
按照他们的说法,贝莱德虽然参与了港口收购举措,但只是与欧洲航运集团互助而已,而且对方在港口运营方面更有经验,在得到这些港口经营权后,将由欧洲航运集团负责。
至此,贝莱德的“狡辩”路线已经很明确,那就是极力撇清关系,推卸责任。事实上,贝莱德集团深度参与了交易,这一点是洗不白的。


即便它们不是收购港口的出资大头,但该集团仍然将手伸向了这些港口的底子设施控制权。这也是该集团主席亲口承认的。
他们在意大利财团的协助下准备“鲸吞”李嘉诚手上的港口,以此帮助美国政府,对中国航运、船舶企业围追堵截,已然成为不争的事实。
现在的最新情况是,长和集团迫于各方压力暂停而非完全放弃这笔交易。也就是说,以贝莱德为首的西方财团仍然有可能在未来促成交易,为特朗普围剿中国航运、造船产业的阴谋着力。


那么,中方有关部门对于这一持续性存在的安全威胁,又有什么应对之策呢?
法律人士指出,这次是国家反把持法授权之下,才由羁系机构对交易展开调查,并不会破坏“一国两制”原则。
因此,市监总局在完成反把持调查后,会出现两种情况:
一是这场交易通过了审查。不过即便如此也没关系,因为市监总局还可以依照中国法律,在长和集团正式出售港口时设立附加条件,最大限度保障中国利益。
二是审查未能通过,或者因为审查而导致交易超过时限。这种情况对我们来说是最有利的。因为它一旦发生,就意味着贝莱德集团必须退出交易,再无问鼎港口所有权的可能。
到时候,李家这些港口是卖是留、卖给谁、卖多少,都可以由中国政府参与决策,双方共同决定。


市监总局果断出手、长和集团悬崖勒马、贝莱德关键时刻自乱阵脚……
综合以上这些影响因素来看,我们有着很大机会打赢这场港口保卫战,进一步击破特朗普政府围堵中国经济的结构。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50403A032Z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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