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 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其中 第八章日常制度 第十节留营住宿 多次提及“回家住宿”一词 引发大家关注 那么,它具体如何规定 对比2018年的试行版本 又有何差异呢 快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1、回家住宿,不占外出职员比例;不计入休假天数。 2、在夫妇以及未成年子女来队探亲规定的留住期间,可以每日在临时来队住房住宿。 3、除休息日、节沐日回家住宿外,每周工作日个人支配的课外运动时间也可以回家住宿1次,当日下午操课结束后离队,次日上午操课前归队。 4、团级以上单位可以根据实际调解驻海岛、山区、高原等交通不便地区连队职员离队、归队时间。 5、连队以外其他类型单位的义务兵、未婚或者与夫妇两地分居的军官和军士,假如在驻地分配公寓住房,也可以回公寓住房住宿。 6、连队的女军人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家在驻地以及驻地周边的可以每日回家住宿,家不在驻地以及驻地周边的可以安排到公寓住房住宿。 7、回家住宿的范围是驻地以及驻地周边。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十三章附则: 驻地,是指军队单位驻扎的地级以上都会或者地区。 驻地周边,是指驻地以外与营区直线距离陆上不凌驾150公里、海上不凌驾30海里且单程通行时间不凌驾3小时的区域。 期待“回家住宿”新规落地见效 让更多官兵 收获满满的幸福感!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50331A041L100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