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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12 12:58| 发布者:admin| 查看:60| 评论:0
5月11日,当事演员巩女士告诉记者,她今年27岁,是一名来自横店的演员。“五一”前夕,一家公司介绍她到温州来举行火裙舞表演,演出三个晚上,报酬为1000元。她是临时学的这个舞蹈,第一晚表演正常,第二天晚上出了意外,裙摆上洒过煤油导致裙子被烧,她的腿上、臀部等也多处被烧伤。
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相识到巩女士做一次手术总体费用是2万多元,若做两次手术总体费用是3万多元,而且祛疤的药膏也不贵。而且在他们看来,此次事故巩女士自身也有一定责任。因此,该公司愿意和涉事商场一起承担3.2万元的费用,但巩女士不愿担当。
责编:房淑婧 赵鹏 高琳哲
编辑:吴云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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