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独家发布于腾讯新闻 2025年5月19日,特朗普提出的《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大而漂亮法案”)在美国众议院以微弱优势通过。该法案内容庞杂,涵盖永久延伸2017年减税政策、取消小费和加班工资的联邦税、增加边境安全和国防支出、削减医疗补助(Medicaid)和绿色能源补贴等。 非党派机构预计,该法案将在未来十年内增加3万亿至5万亿美元的联邦债务。下一步,法案将提交众议院规则委员会审议,预计本周中进行。若顺利通过,众议院可能在本周末前对其进行全体投票。 此次《大而漂亮法案》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该法案不但是一次美国国内财政政策的再调配,也暗含着对中国技术脱钩战略的纵深推进。该法案中有关清洁能源激励政策的体系性终止与外资限制条款,展现出美国已不再试图与中国在新能源领域“共赢”,而是试图在绿色转型赛道上筑起制度壁垒,将“绿色互助”转为“绿色封锁”。
过去十年间,“绿色转型”几乎成为全球少有的共识议题。面对气候危急的紧迫性,主要经济体在减排目标与能源结构调整方面达成了某种逾越意识形态的互助逻辑:中国主导制造与供应链、欧美引导规则制定与金融支持、发展中国家则通过引入技术与资金进行绿色跃升。这一体系虽不完美,却也算是多边治理中少见的协同框架。 然而,大漂亮法案正在悄然颠覆这一生态。在其众多条文中第112008节尤为关键,它不但构成美国财政政策对绿色能源战略支持的方向性转变,更通过“禁止外国救济”的制度安排,开释出猛烈的地缘政治信号:美国不再将绿色能源视为技术互助的通道,而是重新定义为主权竞争下的安全资产。 其中,对清洁能源生产税收抵免(“Clean Electricity Production Credit”,简称CEPC)部分的修改尤为关键。CRPC并非本法案创设的制度,而是早在1992年《能源政策法案》中便存在的生产类税收优惠机制(其前身为PTC)。在2022年《通胀削减法案》(IRA)中,这项抵免被制度性扩展,形成了面向全部零排放电力技术的中性激励政策,曾被视为拜登政府绿色转型计划的核心财政支柱之一。 该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发电设施,在投入运营后享有10年期的联邦税收抵免,抵免额度根据发电量盘算,通常为每千瓦时0.3美分,满足劳工与培训要求的项目可增至1.5美分。此外,这些抵免在实践中通常可以打包“转让”给金融机构或第三方投资者,用作项目融资的重要工具。 但《大而漂亮法案》对该机制进行了三重重构: 1.自2029年起,该抵免额度将逐年递减; 2.到2032年12月31日,完全终止; 3.新增条款禁止任何接受“被禁止外国实体”提供“实质性救济”的设施享受该抵免。 这第三点就是重中之重,其字面意思是如果某项清洁能源项目在法案生效一年之后开工建设,并在建设过程中接受了“被禁止外国实体”的任何实质性协助,那么该项目将不再享有联邦层面的清洁能源税收抵免。
表面上,这是对国家安全背景下的财政合规安排;实质上,它是对全球产业链流动逻辑的深层干预。它将财政激励本应服务的清洁能源普及,转化为一种制度性准入机制,用税收的名义设定“合规身份”的边界,从而在不点名的情况下完成排斥中国的政策目标。这也反映出美国已将绿色能源纳入国家安全领域,并正式开启新一轮技术脱钩的财政战线。
与技术制裁、出口管制等直接本领相比,《大而漂亮法案》第112008节的最大杀伤力并不在于它的逼迫性,而在于它的模糊性、可延展性,以及由此制造出的“寒蝉效应”。表面上,这是一个税收资格的合规问题;实质上,它构建了一个制度性的不确定性区间,迫使企业在法律灰区中“自证明净”或干脆“主动切割”,实现了国家意图的“低干预、高顺从”。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该法条接纳的高度开放的表述——“被禁止外国实体”的“实质性救济”并没有在法案中进行细化。这并非立法技术上的疏忽,而是典型的战略性模糊,将解释权留给行政机构,将举证责任转移给私营市场。 在行政执法实践中,这意味着:企业并不知道其与中国企业之间的互助是否将被视为实质性救济(material assistance),也无法确定某一境外互助方是否属于“被禁止外国实体”,只管常见指定国家包括:中国、俄罗斯、伊朗、朝鲜,企业可能包括华为、中兴、隆基绿能、宁德时代、华大基因等曾被列入实体清单(Entity List)的公司。但企业仍无从判断具体哪些实体才是被禁止,更无法判断日后是否会因此前的一些关联交易、历史投资、技术泉源等因素被追溯定性为“违规”。 于是,“实质性救济”可能涵盖资金、设备、工程、服务、技术许可、乃至间接参股;而所谓“被禁止外国实体”也可能包括有中国背景的设备商、融资方、供应商、技术互助者,乃至未被列入“制裁名单”的平凡企业。这使得条款的实施并不依赖于“制裁”的存在,而是通过构建一种“制度性风险结构”,诱发企业自我审查、自我清除、自我切割。 举例来说,假设一家美国新能源开发商若使用了隆基绿能的光伏组件,或其财政结构中包含来自中资基金的桥接融资,又或者是EPC总包由具有中资背景的企业部分承担。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项目都可能面临被认定为“受外国救济支持”而丧失享受税收抵免的资格。由于该抵免往往关系到项目的融资闭合(financial closure)与成本回收路径,一旦失去,其经济可行性将受到根天性影响。 在此基础上,法案还设定了一年“缓冲期”,规定条款适用于法案生效一年后开始建设的项目。这一时间窗口本质上是一个“制度脱钩倒计时”,目的并非在于优待现有项目,而是向市场发出警告:“你另有一年时间,决定是否要切断与中国的联系,否则就得承担代价。” 这种制度安排的巧妙之处不在于逼迫,而在于“非逼迫性的制度压力”。它以财政工具为诱因,以模糊法条为本领,以不确定性为执行路径,达成了法律不写明、市场已执行的政策目标,即将中国技术、资本与服务体系性清除出美国本土绿色能源产业生态。
美国选择在清洁能源领域设置制度性门槛,并非出于偶然。这一策略之以是精确而刚强,恰恰由于绿色技术是当下中国最具全球竞争力的产业之一,同时也是美国安全焦虑最敏感的投射点。在《大而漂亮法案》的财政结构背后,其实早已嵌入了一个默认逻辑:绿色转型不是共同寻求的可持续未来,而是一场关于全球主导权的再定位。 绿色能源技术具有天然的“双重属性”。从表面上看,它是对全球气候危急的回应,是脱碳转型的必要技术路径;但从制度层面看,它同样是一种基础设施、一种控制体系、一种网络权利。无论是高密度电池,还是智能电网中的逆变器、调节体系与云端算法,这些曾经被视为“低政治性”的领域,今天都开始被纳入“关键技术”的范畴,乃至在某些安全文件中与国防、通讯、稀土等放置在相同等级。 中国之以是在这场绿色脱钩中首当其冲,并不是由于它“干预了市场”,而是由于它已经乐成塑造了一个全球规模可复制、价格具有压制力、技术路径清晰的绿色产业体系。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中国在全球清洁能源供应链投资中的年度金额已超过1500亿美元,远远领先于美国与欧洲。一份来自国际能源署与RMI的联合报告指出,在整个清洁能源制造领域,中国的资天性投资总额是美国的七倍以上。 中国在清洁能源供应链投资中持续领先,图片泉源:Rocky Mountain Institute(RMI),IEA,2024. The Race to the Top 产业上的领先不但体如今总量上,也体如今结构上。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美国与欧洲的清洁能源产业投资在2025年虽有望增长数倍,但那是一种“追赶式”增长,而中国的增长则是在已经实现规模、效率与技术标准压制性整合后的“稳固式扩张”。换言之,中国的优势已经不是“上升潜力”,而是“结构性领先”。无论是太阳能、风电、电池,还是电气化设备,中国的产能份额在全球占比中均超过70%,在个别技术门类中乃至超过85%。 与之相比,美国与欧盟的占比很少。这意味着,全球绝大多数绿色能源项目,无论是建设在非洲、拉美还是南亚,如果要实现价格合理的部署,几乎都难以绕开中国的设备、部件、技术乃至融资支持。 正因如此,美国在其财政与法律体系中,不再以“中国技术”为潜在的互助方,而将其定义为“可疑要素”或“风险泉源”。在一个市场逻辑尚未完全失效、但政治逻辑已开始介入的时代,绿色能源成为最易于切割、也最值得争取的技术阵地。它不涉及武器,却足以重塑国际关系格局;它不靠军力,却能决定下一个二十年的技术路径依赖。而从美国的态度来看,也许“不能再输一轮”,才是其绿色政策背后的真正考量。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50521A03GXH00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