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70岁的演员王福友公开侮辱、造谣、抹黑乒乓球奥运冠军、荣立一等功、天下先进工作者樊振东,实际上已经涉嫌侮辱罪、诽谤罪。 王福友结业于山东省艺术学院,自称是北京影戏制片厂的演员。在樊振东加盟德甲球队萨尔布吕肯之后,王福友发布视频,标题就是“樊振东出走德国,就是出卖国家的体育资产”。 注意:王福友说樊振东出卖国家的体育资产,用的不是个人臆测的怀疑语气,而是言之凿凿地下了定论。而且他接着又说:“国家培养你几十年,如今去国外打球,和卖国求财有什么区别?”这也是下定论:认为樊振东卖国求财。 此外,王福友还说道:“我严肃怀疑,现在的樊振东,就是当年的小山智丽。”并且拿小山智丽朝着邓亚萍喊“吆西”来说事儿,并质疑小胖大概走漏国乒的训练机密。 王福友还说樊振东“吃中国饭砸中国锅”,并质问道:“张继科走了吗?王皓走了吗?偏偏就你樊振东走了。”殊不知,王皓年轻的时候也曾经去欧洲打球,包括孔令辉、刘国梁也是。 有网友说,王福友只是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不能限制他的言论自由。但是言论自由也有边界,也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 王福友言之凿凿地说樊振东出卖国家体育资产,卖国求财,吃中国饭砸中国锅,这是非常严肃的指控,而不是简单的“随便说说”。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侮辱罪、诽谤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24年6月发布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明确网络暴力信息“是指通过网络以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形式对个人集中发布的,含有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威逼胁迫、侵犯隐私、以及影响身心健康的指责讽刺、贬低歧视等内容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显然,王福友的言论就是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属于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以是是网络暴力行为,涉嫌侮辱罪、诽谤罪。 而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欣赏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就是“情节严肃”,王福友的视频早已超出,以是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50707A020FD00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