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文文 邹荃 克日,“顶级流量”吴亦凡丑闻事件持续发酵,在一波又一波爆料的同时,也引发了一波又一波的品牌“解约潮”。为何品牌方纷纷急着解约?合同期内品牌方单方面解约正当吗?是否涉及赔偿? 代言品牌列队解约韩束、云听、王者荣耀、良品铺子、兰蔻等品牌与吴亦凡中止合作 18日晚,韩束官微宣布已向吴亦凡方发出《解约告知函》,终止一切品牌合作关系。 韩束解约,云听紧随其后。当晚,认证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音频客户端”的@云听APP发文,称已终止与吴亦凡的一切合作,其不再担任云听“声音推荐官”,云听APP及第三方平台账号,已对吴亦凡参与录制的全部内容做下架处理。 王者荣耀也冷静删除吴亦凡代言信息,其官微在评论中留言,称与吴亦凡的品牌合约关系已经于2021年上半年结束,未续约。 除了合同期内品牌方解约,前品牌方也避之不及。良品铺子公开称与吴亦凡代言合作早前已到期,兰蔻中国官方网站客服也称兰蔻与吴亦凡的合约已于2021年6月底到期,相关宣传已终止。 截至发稿前,这场解约大戏已有十多家品牌参与:云听、韩束、立白、兰蔻、华帝、Tempo得宝、滋源、康师傅冰红茶、腾讯视频、乐堡啤酒品牌方等已公开宣布终止与吴亦凡品牌合作关系。 据2020年福布斯中国名人榜,吴亦凡位列第8位;2017年吴亦凡位列第10位,而当年收入就高达1.5亿元。有消息称此次解约事件或令吴亦凡丧失数亿。 单方面解除合约正当么?此次事件中,品牌方为何纷纷急着解约?品牌方单方面解除合约正当吗?是否必要进行赔偿?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市场羁系法治研究中央主任刘继峰对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表示,代言人和品牌形象是捆绑的,如果代言人出现一些负面新闻,会影响到品牌形象。在这种环境下,如果品牌去单方面解约的话,就要根据双方合同规定的内容去处理。 他进一步称,由于双方法律关系的形成是基于合同而形成的一种权利和义务,以是对于约定不明的事项,一定是在合同法的语境下进行公平合理的解释。 刘继峰说,这里存在一个“不安抗辩权”的问题。《合同法》第69条规定,合同先推行义务一方因“不安”之法定事由,中止推行并通知对方后,若对方未能及时消除不安,则先推行一方可解除合同。即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当后推行合同的一方出现明显不能推行合同的环境时,先推行合同的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可以中止推行合同。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央副主任、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副会长朱巍也明确表示,品牌要求解约是正当的。所有的代言协议中都对代言人有明确要求。 比方,品牌方可以在合同中要求艺人方陈述并保证在代言合同签订之前,艺人方从未作出有可能低落自身社会形象与社会评价从而影响品牌方形象的行为; 陈述并保证在代言合同签订之后应保持自律,留意维护自身的社会形象与社会评价等。 “这样,一旦因代言人自身原因出现负面舆情而损害品牌方商业利益,品牌方有权采取发布声明、解除合同、撤换相关宣传等措施,同时要求艺人方退还佣金、赔偿品牌方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与其造成的丧失。”朱巍说。 此外,他还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62条、98条明确规定了国家创建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查询体系,对一些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设立准入制度。由于涉事艺人的粉丝群体包括许多未成年人,依照法律,应进行依法解除和依约解除合同。 来自:国是直通车 编辑:陈昊星 责编:周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