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近两日饭后茶余的笑谈都是某亦凡和众网红的爱恨纠纷了吧。 独教授不停没有谈及此事,因为想着让子弹飞一会,看看能不能命中真相的靶子。 直到现在,某亦凡公关团队已经接洽了律师处理,而女网红那边以都女士为先锋兵,目前已有20多位发声。 我们纵观整个事件,娱乐八卦层面上来说,吴某使用自身的人气和资源诱骗女生,实属渣男行为,后女方要求赔偿,似乎也合情合理,但是此事社会影响严重,我们并不能只停留在娱乐八卦表面了。 其中涉及“YJ、QJ”等敏感字眼,更有未成年人被卷入,此事已经上升到刑事案件,事变的真相不仅是娱乐圈的人设和自我束缚道德问题,更是国家法律的公平公理,和社会群体的利益问题。 如果女孩们所曝光的证据是真的,正如都女士所言,吴某或许真的要获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规定,任何时间,性权力是一个女性所拥有的绝对权利,只要是QJ妇女的,就要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QJ妇女达到多人或其它情形的,甚至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那么,如果是加拿大人的吴某呢?即使是加拿大人中国也有权管辖!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因犯罪发生地在中国,便适用于我国的法律。当然吴某也给出干系回应:“没有YJ没有QJ如果有,我自己坐牢”的“狠话”。相信干系部门也在仔细调查中,只是目前的调查效果应当是不便透露的状态,相信不久后“子弹”终将命中真相的靶心。 某吴姓男星和众网红的纠纷不断,真相未明之前,我说句公道话: 通过这次事件我们必要关注是演艺人员对道德品质的自我束缚,以及女性对“生疏人”的邀约要保持警惕的问题。为名为利者多被人利诱,但是利诱人者更是居心叵测,罪大恶极。 你们觉得,独教授说得对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