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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俄两国《外国人代理法》给我们的启示

2022-6-5 01:11| 发布者:我说| 查看:122| 评论:20

摘要:俄乌开战以来,虽然俄罗斯在正面战场力量输出还算稳定,后方可是到处起火,到处都有持反对意见的人兴风作浪。这些持不同政见者,稍微的,是反对这场战争,各种形式抗议,严峻的,直接叛国投敌,向敌方透露消息。而俄

俄乌开战以来,虽然俄罗斯在正面战场力量输出还算稳定,后方可是到处起火,到处都有持反对意见的人兴风作浪。

这些持不同政见者,

稍微的,是反对这场战争,各种形式抗议,

严峻的,直接叛国投敌,向敌方透露消息。

而俄罗斯于2010年就已经正式出台了联邦法之一的《外国代理人法》,用以限制外国势力干预俄内政,以及遏制外国资源资助俄反对派。

这个法律的出台,已经大大削弱了反对势力的力量和影响力。只是俄罗斯不停处于美国的打压之下,加上自身经济发展缓慢,所以依然存在很多问题。

说到《外国代理人法》,这可是美国人的首创。

没错,天天鼓吹民主、自由的美国,于1938年,还是在二战时期,就在国会通过了《外国代理人登记法》,立法目的是防止国外势力渗出美国,并监督外国公司和组织在美国从事和政治有关的活动

坏蛋干坏事之前总是会先保护好自己,同时,它也理所当然地以为自己干过的坏事别人一定会干,所以,我们不难看到,每一桶泼出去的脏水,都有美利坚原创的影子。

美国这个法案提出,凡是受到外国政府、政党直接或者间接委托在美国从事活动的个人或者组织,都必须到美国司法部登记,而且定期公布在美国的所有活动情况,包括从外部获得的资金、物品的数量、用途。如果从事与政治有关的活动,还必须提出具体的报告。

你看,美国对自己那一亩三分地的情况,可是看得紧紧的。

为什么美国平凡民众对俄罗斯满满的恶意?平凡美国民众一旦公开表现出对俄国的善意,可能立马就会被贴上“外国代理人”的标签,就连特朗普都差点栽在“通俄门”身上。

一旦被美方认定为外国代理人,从此监管对象的一切活动情况,经手的人、钱、物都受到高度监管,如果有所隐瞒,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刑事起诉、驱逐。

有几个人受得了这种聚光灯下的生活?

我们再看看俄国版《外国代理人法》的内容:

从国外获得资金并在俄境内从事政治活动且不具有法人地位的个人或组织将被视为外国代理人。

被认定为外国代理人的个人和组织克制参与会议、游行以及选举活动。

外国代理人必须向俄司法部提交有关其活动的相关文件。

在俄境内注册的外国记者如果从事与新闻记者行业不符的活动,也将被视作外国代理人。


对比两个国家的同类法律,普京批评说,

俄罗斯的“外国代理人”法案比西方类似的法律“自由”得多。

相比美国对列为“外国代理人”的机构进行刑事处罚,俄罗斯甚至没有克制被列入“外国代理人”名单的组织开展活动,只要求他们遵守俄罗斯国内法律,申报资金来源。

是的,俄版《外国代理人法》的出台与实施,

一则是限制了外国势力对俄内部反对势力的资助,

二则在社会舆论中形成了对"外国代理人"负面形象的认知,使得被贴上"外国代理人"标签的非营利组织及个人难以在俄开展活动。

相对于美国的严防死守,俄国版宽松了不少。

而我国采取了什么防范措施应对外国势力的渗出呢?

值得欣慰的是,我国对外国媒体机构以及外国NGO在中国国内的活动进行了非常严酷的监管,所以外国势力不便于直接出手。

但是,他可以费钱雇人啊。

毫不浮夸地说,每一个热点事件的背后,都有为他们服务的公知或者水军的影子,在刻意引导舆论,传播特定的价值观。

2021年年中,更有一起引起较大争议的事变发生,也就是日本外务省披露了对中国部分公知的资助名单。这种资助以什么名义呢,我查了一下日方的网站,

美俄两国《外国人代理法》给我们的启示

我综合了一下各方资料,名单上这批人,公知是妥妥的,很多人写了吹捧日本的文章,个别恶劣的甚至希望下辈子“托生在日本”,然而要说汉奸真未必排得上号。

要真是日本人私下里养的狗,绝对不会这样大张旗鼓地放出来。

只能说,那些人的价值也就这样,放出来吸引一下火力,把水搅浑。

真正的日本鹰犬,还潜藏在什么地方,等待符合的时机出来咬我们一口。

别的不说,2015年就有这么一个新闻,

美俄两国《外国人代理法》给我们的启示

现在每年又会投入多少?可以养多少鹰犬,想想都很惊人!更何况经济力量更为雄厚的美国,只会投入更多!

所以人教版教科书事件一出,一下子发现一大堆问题,也一下子有形形色色的人跳出来洗地。

一点也不奇怪,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我前几天写了一篇文,说要斩断公知背后的长处输送链条,其实还只是办理应对问题的一个方面,

更符合的,是鉴戒美俄两国的《外国人代理法》。


自从美俄两国这个法律出台,一旦认定为外国代理人,可以依法展开打击,从而:

限制他们的影响力,

限制甚至切断外国势力或某些基金对他们的资助,

对他们的活动情况,经手的人、钱、物都进行高度监管,

被列为“外国代理人”的个人将被克制担任地方或者国家机构职务,

要求相关机构发布消息和被新闻媒体报道时必须表明该机构的“外国代理人”身份。

如果未依法申报、报备将承担刑事责任。


只有这样,才能切实遏制外国代理人的不良影响,进而打击背后可能存在的内奸。

到时候看还有哪些人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继承借助外国势力兴风作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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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我说 2022-6-7 15:47
应该尽快出台这部法律
引用 我说 2022-6-6 19:29
智慧和力量。
引用 我说 2022-6-6 14:17
强烈支持
引用 我说 2022-6-6 00:33
不错,非常有必要制订这么一部法律!
引用 我说 2022-6-5 21:17
支持,这个必须有
引用 我说 2022-6-5 19:10
支持,放在阳光下晒晒就透明了
引用 我说 2022-6-5 18:47
坚定支持你的观点,必须立法,不说杜绝,至少可以防范未然。
引用 我说 2022-6-5 18:05
这文章替国分忧!赞!
引用 我说 2022-6-5 17:19
这个必须有啊!赶紧出台啊!!
引用 我说 2022-6-5 16:45
@全国人大
引用 我说 2022-6-5 15:23
我们必须加快这方面的立法
引用 我说 2022-6-5 13:58
尽快吧!
引用 我说 2022-6-5 11:01
加快制定
引用 我说 2022-6-5 09:50
为什么不比照立法?
引用 我说 2022-6-5 09:46
支持,这个必须有
引用 我说 2022-6-5 09:32
应该尽快出台,用不用是一回事,有没有是另一回事
引用 我说 2022-6-5 09:07
这个可以,咱们也要尽快出台一部
引用 我说 2022-6-5 08:56
现在中国网络很多外国代言人。
引用 我说 2022-6-5 08:24
文章层次高![赞][赞][赞]
引用 我说 2022-6-5 06:01
可以学习一下

查看全部评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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